培训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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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加强农村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培训安排,我和大家共同学习的主题是:加强农村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天,和大家共同学习农村信访维稳工作,主要学习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正确看待当前农村信访形势;二是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三是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信访工作。一、正确看待当前农村信访形势分两个方面,一个是正确看待当前农村的信访特点;二个是当前农村信访的成因。(一)当前农村群众信访的特点(八个转变)信访,它象社会万花筒中的一个窗口,从中可以掌握社会脉搏的跳动;它象“温度计”,能准确体现某种社会动向发展速度,它又象“多棱镜”,能折射出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分配格局的形成,农村信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在信访总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信访范围不断扩大,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纠缠上访不断增多,其形式主要表现为“八个转变”。1.信访原因由矛盾类型向纠纷类型转变。过去农村的信访主要是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利益格局的变化,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涉法矛盾纠纷占主流,范围包括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2.信访总量由少向多转变。这几年,我镇的信访总量稳2中有降。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农村信访总量呈持续上升趋势,根据目前态势,专家预测,今后数年信访量还将有持续上升的趋势。3.信访主体由个体向群体转变。“群”访越来越多,上访主体多元化、联合化、组织化倾向明显,往往群众受“法不责众”、“民意难违”等心理因素的影响,抱着人越多越有理、问题就越容易解决的想法,利用集体的名义,有组织、有目的地上访,使要解决处理的问题更趋复杂化,有时甚至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4.信访行为由“文”访向“武”访转变。现在“武”访的人呈上升趋势,部分上访人员选择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领导人巡视等时机采取静坐、下跪、打标语等过激方式,有意制造不良影响,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少数上访群众情绪失控、行为越轨,出现堵塞交通要道、冲击党政机关等行为。5.信访层次由逐级向越级转变。群众多数存在“唯大”、“唯上”的错误思想,存在“基层没用、上级有用、上上级更有用”的错误观念,认为有问题所找的机关越大越好,所反映的问题就越容易解决,从而使上访群众有了问题不是逐级反映,而是采取越级上访的办法,给基层党委、政府施加压力。6.信访调处由易向难转变。过去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单一,所涉及的部门较少,现在许多的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有时要牵扯到多个部门,调处结果又往往很难让群众满意,这在客观上又把信访案件交给了基层党委政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紧张。37.信访途径由部门向领导转变。群众觉得通过“人治”途径解决问题比“法治”途径解决问题效果好,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纠纷问题,就是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也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往往是上访人绕过责任单位、司法部门和信访部门向各级党政领导反映问题,存在找的领导官越大解决问题的效果越好,越能达到目的的错误观念。8.信访态度由稳重型向轻易型转变。过去群众遇到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时,是向责任部门反映困难和问题,在处理结果不公平时再上访。现在有的群众遇到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不向责任部门反映问题,就急于到政府上访,有时越级上访,在群众的思想中认为上访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二)当前农村信访的成因(四生)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历史、现实、客观原因,任何事件的发生离不开规律性和突发性,农村信访也不例外。我认为农村信访的成因主要表现在“四生”:第一,利益格局调整“萌生”群众信访。农村信访反映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范围也很广。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群体利益重新的调整,原来的利益格局被新的利益关系所代替,利益旁落者内心不是滋味,加上处理问题的措施不配套、不完善、政策不落实,问题解决不彻底,怨气和困难缠在一起便驱动群众信访。比如,近年来,因发展经济经济的需要,征地的问题、拆迁的问题,因为少数地方少数人搞暗箱操作致使群众既得利益得不到保障,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合理负担实际不合理,人为地造成他们利益旁落,他们心理不平4衡,就走上访之路。第二,干部腐败现象“催生”群众信访。农村基层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胸怀远大目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带领群众勤劳致富,深得群众爱戴。但也有一些农村干部心术不正,手脚不干净。有的只顾自己发家致富,不管群众生活;有的多吃多占,随意挥霍集体资财,有的在利益面前先己后人,甚至截留、贪污、挪用救灾款、救济金;有的整天泡在娱乐圈,吃喝玩乐,做官不管民事,腐败成了村民议论的热点、焦点,群众对此强烈不满,开始集体上访。第三,行政效能不高“滋生”群众信访。一是农村处理信访问题不及时,群众失去信心而越级上访。群众举报或申诉,一般抱着对信访部门绝对信任的心理来的。他们相信信访部门一定会及时调查、公正处理、及时反馈。如果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再访时不见结果,则感到扫兴。再过一段时间仍不见动静便非常失望,他们商量,既然基层不理,只好越级上访。大量越级访表明,当群众对基层处理信访问题的希望破灭后,便蕴酿越级集体访。二是处理问题不彻底,群众不满意而越级上访。查办信访案件存在着调查不细,取证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等现象,群众对基层失去信任导致形成越级信访。三是信访问题处理不公,群众不服,越级上访,有的基层干部处理信访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搞钱权交易,还有的以宗族为界,拉裙带关系,搞亲亲疏疏或以“江湖”弟兄为界,酒内朋友,互相关照。四是农村班子不团结,干部素质低下,办事不透明等引5发集体信访。一是班子内部不团结,自由主义严重,干部间有了意见不通过谈心和党内民主生活解决,而是勾心斗角,拉帮结派,相互攻击,甚至采取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信访的形式,对有意见的干部实施报复。二是干部办事透明度不高,党务、政务、财务不公开,群众对某些问题产生怀疑。三是有的干部素质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群众意见很大。四是有些上访人的举报动机就是为了夺权,特别体现在村级换届,他们采取主观猜测,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凭空捏造等手段,故意给村干部编造出大量的“违纪”事实予以控告,企图将村干部告倒并夺权。五是有的干部下台后心里不服,抱着“你不让我干,让你也干不好”的心理,利用现任干部工作上的失误故意夸大事实动员群众集体访,故意给现任干部添恶心。第四,认识不到位“助生”群众信访。信访工作看起来是“虚功”,但“虚功”实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待信访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部分基层干部平时对群众信访问题总认为是小事一桩,不能主动超前介入,迎前化解,甚至不闻不问,不理不办,致使小矛盾拖大、大问题拖难,当出现集聚上访时,只好采取拦、堵、卡、截等事后补救措施。有时会害怕事情闹大而放弃原则,乱许愿、瞎承诺,给上访群众造成一种“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信息,不但增加了信访工作量,而且往往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给最终解决信访问题带来更大的难度。二、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新的《信访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从2005年5月16日起实施,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同时废止。《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既赋予了信访人权利,又规定了信访人的义务。信访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诉求合法表达。尤其是要认识到,即使诉求合理,但表达方式不合法,仍属于违法行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明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1、信访人一般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有权处理机关提出,比如反映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应当向镇纪委、市纪委反映;反映农田、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应当向镇经管站、市经管局反映;反映的问题无确定处理单位或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应当向镇信访办、市信访局反映。2、信访人需要采取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应当逐级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同时信访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不得超过5人。3、办理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时,应当予以登记,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日之起60日内办结,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查,复查机关应当在30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书面告知复查申请人;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向提出复查意见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三级终结制”信访人对不服又不提请复查,或者对复查意见不服又不提请复核,或者对复核意见不服,而就同一信访事项重新上访的,各级机关不再受理。﹙二﹚依法逐级有序上访,杜绝违法上访《信访条例》规定群众信访过程中的6种禁止行为:71、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2、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3、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4、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留在信访接待场所;5、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6、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它行为。我们结合几个典型案例来学习。案例一:冲击党政机关的西流河镇金桥村以村民在修水管时,被与之有过节的河南籍村民刘某用斧头砍死。公安机关在案发后4天内久将凶手缉拿归案,然而死者的妻子、姐姐、父亲却将自己的伤痛无端地迁怒于镇政府,将镇政府办公设施损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赔偿了相关损失。案例二:闹访的我市某汽车修理市场意外失火,造成两名修理工死亡。有关部门在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时,就两名死者的人身伤害赔偿进行调解。其中一名死者的家属在咨询律师后很快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而另一名死者的个别亲友为了提高赔偿金额,故意损毁调解场所财物,组织亲友堵路,向以此向调解人员“施压”。结果3名挑头闹事者当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不仅没有争得额外的死亡赔偿金,反而让死者家8属赔偿了3000多元损失。案例三:缠访的、撒泼的长埫口镇街道居委会张某、放某、胡某、魏某、吴某等5名妇女,在征地方已按政策全额支付菜场征地补偿款后,仍不满足,多次到镇政府无理缠访,并将粪便泼洒在新菜场的地面和水泥台子上,致使菜场无法正常经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了张某等5名妇女行政拘留5日处罚。案例四:挑头逞英雄的原市三医院职工陈某因对医院改制不满,聚集30余人到三医院门诊部,驱赶在此就诊的病人及其家属,并用自备的锁将医院大门锁住,严重地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并依法行政拘留5日。案例五:堵门堵路的我市汉江船厂外地民工夏某等人与包工头发生劳务纠纷,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处理,但其不停劝阻,执意组织外地民工朱某等人到市政府门前静坐,并到高速公路路口阻塞交通。市公安机关当场将挑头者夏某等人强行带离现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夏某等人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郭河镇窑场村一村民在家中死亡,其家属李某等人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不顾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劝阻,于事发当日组织亲友到郭河血防站闹事,将办公设施砸坏,并封堵仙监公路。事后,李某后悔不已,主动到郭河派出所自首,被行政拘留3日,并处200元罚款。三、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五变)9(一)抓住“早”——变上访为下访。及时捕捉信息,及早化解矛盾,对处理好信访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具体操作中,所有干部要坚决克服“上访无好人”的观点,正确对待上访群众,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律依政策解决矛盾,及时有效地疏导群众。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平常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搜集信息,超前预测,防患未然。要把易发、多发信访的群体作为重点逐个排查,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安定因素,及时摸清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突出“快”——变久拖为速决。对于群众上访,接访后要做到快调查、速处理、快结案,力争一次处理到位,不留后患,不留尾巴,减少重复上访、越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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