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G03-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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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E网-房地产物业管理资料库,房地产E网、整理,但不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感谢原作者所作出的努力!武汉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编号:VKWY7.5.1-G03-F4版本:A/0表格生效期:2003年4月1日序号:协议方:1.苑座号业主/使用人或号商铺业主/使用人(以下称装修人)2.装饰(装修)公司施工队(以下称装修施工队)3.武汉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总则为加强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的保值增值,根据《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凡业主提出的装修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施工队、管理处三方签定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共同遵守。二、装修活动行为规范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3)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6)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2、必须经有关部门(单位)批准,并需由专业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完成的装修活动:1)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装修人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施工。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房地产E网-房地产物业管理资料库,房地产E网、整理,但不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感谢原作者所作出的努力!门批准。3)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4)破坏或拆改厨房间、卫生间的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3、为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管理处指定的安装位置或装修款式:1)平台、外门、防盗窗、阳台的装修,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管理处指定的样式。2)空调要安装指定位置,冷凝水管必须连接在专用的下水管道内。三、装修管理保证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证卡费用1、装修管理保证金由管理处收取,装修人每户缴纳1000元,装修公司施工队每户缴纳2000元。装修完毕经管理处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装修人(或租、住户)可凭收据在10个工作日后向管理处退领装修管理保证金(不计息),若无因装修而产生的遗留质量问题,装修施工队可凭收据在半年后退回装修管理保证金(不计息)。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设施和设备等情况及因此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环境损失、损坏的,责任方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装修验收时间为每周,退装修管理保证金时间为每周。2.装修管理服务费由管理处收取,由装修公司施工队办理《装修许可证》时按装修户产权面积缴纳,不退还。标准如下:(平层)洋房:_______元/平方米;(带阁楼及复式)洋房:________元/平方米;联排别墅:________元/平方米;商铺:_________元/平方米。3.装修证卡费《装修许可证》工本费每户10元。《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人10元,押金每人10元。房地产E网-房地产物业管理资料库,房地产E网、整理,但不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感谢原作者所作出的努力!装修完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将《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集中交回管理处,凭收据退回出入证押金。四、责任义务:装修人15.装修前,装修人应详细阅读入伙资料(装修管理规定),若有疑问可咨询管理处。2.装修人选择的室内装修施工队承接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与之签定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如装修人(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3.装修人装修方案的制定不得违反《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公约。4.装修人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管理处如实申报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5.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2)申请人身份证件3)装饰装修项目方案、标准4)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5)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装修申报登记时,还应提交业主的书面同意证明。装修施工队15.装修施工队应向管理处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2.领取《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之后方可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外,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复印件张贴于装修户门内,施工人员应佩带《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出入小区,以便于管理处监管和巡查。3.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装修人申报的项目进行。同时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材料和设备。房地产E网-房地产物业管理资料库,房地产E网、整理,但不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感谢原作者所作出的努力!4.为了不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5.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6.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行行为:15.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防盗门;2)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3)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4)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5)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6)装修施工队在装修施工期间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严禁擅自进入天台或其他业主的房间,严禁在天台或楼道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7)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8)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间内严禁抽烟或使用电炉。7.装修过程中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消防工作做好防火措施,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管理处可提供租用灭火器服务)。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或其他明火操作,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审批后方可施工。8.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9.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10.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管理处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由管理处代为清理者,费用由装修施工队承担。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楼梯间栏杆、扶手、墙面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违章责任给予处罚。(以下由管理处填写装修垃圾清运具体规定)(1)(2)(3)房地产E网-房地产物业管理资料库,房地产E网、整理,但不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感谢原作者所作出的努力!11.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处。12.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13.装修时必须关闭入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14.装修完毕,经装修人自行验收合格后,由装修人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15.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管理服务区域,请提前与管理处联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放行。管理处按照武汉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公约制定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管理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进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主动向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告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2.根据装修人的装修申报材料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予以明确答复。3.负责为装修施工队办理《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对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向装修人及装修施工队收取装修管理质保金,向装修施工队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4.每日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对装修人员和装修施工进行安全文明管理。发现装修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应立即制止,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5.负责及时清运装修施工队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6.接受装修人提出的验收申请,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公共设施部位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予以明确答复。五、管理措施: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管理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房地产E网-房地产物业管理资料库,房地产E网、整理,但不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感谢原作者所作出的努力!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2.管理处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施工队进入住宅区装修。3.装修人、装修施工队违反本协议装修管理条款者,将按照《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业主公约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以上行为和其它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人及装修施工队的所有保证金外,装修人及装修施工队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如装修人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行协调解决。管理处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也不承担由双方的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六、其他:对于以上内容,装修人、装修施工队、管理处已完全清楚并无条件接受。本协议书三方责任人签字或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装修房(商铺)号:装修人(业主/使用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装修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武汉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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