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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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本章体系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单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租船合同国际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多式联运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概述国际货物运输是承运人采用一种或多种运输工具或运输方式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从一国的某一地点运至另一国家某一地点的运输。判断是否是国际货物运输的标准是货物是否跨国移动一、国际货物运输的定义国际货物运输的当事人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基本当事人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运输合同受益方)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提单(运输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国际货物运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InternationalCarriageofGoodsbySea国际铁路货物运输InternationalCarriageofGoodsbyRail国际航空货物运输InternationalCarriageofGoodsbyAir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三、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一)种类(二)优缺点海运:载运量大,成本低;风险大、速度慢铁路:载运量大,成本低,风险小;适用范围小航空:安全、简便、快捷;成本高、载运量小多式联运:可以实现门到门服务;法律适用复杂(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方式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班轮运输租船运输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班轮运输指定航期、航次、运费和航线的四固定运输,适用于件、杂运输租船运输不定期、不定航线,由一个或多个货主租用整条船进行的运输。(四)国际货物运输法概念国际货物运输法是指调整货物跨国境运输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为了确保国际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国际社会通过国际条约来加以协调。国际货物运输法种类国际货物运输法,根据运输方式可以分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国际铁(公)路货物运输法和国际多式联运法等。根据法律规范表现形式可以分为:国内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通过承运人与托运人或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托运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承运人将指定货物从一国港口运输到另一国港口,交由收货人收取的合同。该运输合同主要通过提单运输和租船运输等方式完成的。第二节提单运输一、提单运输的定义和特点提单运输,又称班轮运输(Linershipping),定期船运输,它是承运人接受众多托运人的委托,将属于不同托运人的多批货物装于同一船舶,按事先公布的船期,在一定航线上挂靠固定的港口进行的货物运输。提单运输的特点:1、船期固定、航线固定、挂靠的港口固定、运费费率固定四固定运输2、主要运输多个托运人的件杂货3、托运人托运后,有权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作为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凭证。件杂货运输二、提单(BILLOFLADINGB/L)(一)提单的定义提单是指用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二)提单的作用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的依据3、提单是货物的物权凭证(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不仅证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还证明合同的内容。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提单仅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合同本身;提单如果转让到了托运人以外的第三人手中,提单就直接调整提单受让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承运人不能以他与托运人之间存在另外的协议来对抗提单的受让人。【例】托运人将一批货物交承运人,承运人于6月2日装船完毕后签发了没有任何不良批注的已装船提单。在承运轮船起航前一天,船长发现货物有破包,且包内货物已发霉变质,随即暂停运输,要求托运人交还原来签发的提单,双方争议诉至法院,托运人主张交货时货物完好,有提单为证。承运人则通过检验机构证明货物在装船前已变质,原提单记载不属实,法院是否可采纳承运人的观点?A轮船在巴塞罗那的代理人对一票桔子的托运人口头保证:该轮在巴塞罗那港口装上该批桔子之后,将直接驶往伦敦并卸货。但实际上A轮并未直驶伦敦,而是先驶向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结果当托运人的桔子到达伦敦时,桔子的进口关税提高了,并且由于其他桔子的大量到货,使桔子价格下降。托运人认为如果货轮是依口头约定直驶伦敦的,关税提高和桔子价格下降都应该在轮船达到之后发生。托运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被告辨称:提单中载明有规定承运人可任意地经过任何航线将货物直接或间接地驶往目的地的条款,因此,认为自己不应为绕道安特卫普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的依据提单是一种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按照提单上记载的事项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但是如果提单转让至善意第三人,对于善意的第三人来说,提单就是最终证据了。某货轮将1万袋咖啡豆从巴西的一个港口运往中国上海。船长签发了两张清洁提单,载明每袋咖啡豆60公斤,其表面状况良好。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少了30袋,其中930袋有破包泄漏现象,导致这930袋短重。收货人提起诉讼,认为承运人所交货物数量与提单的记载不符,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承运人经过调查证明,缺少的30袋托运人并未装船,还在装运港码头。托运人在装船时,就有破包现象,所以承运人不应对此付赔偿责任。如果收货人是托运人,承运人可否以此抗辩?如果收货人是托运人之外的善意第三人,承运人能否以此抗辩?(3)提单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提单代表货物,谁持有提单,谁就取得在目的港的提货权;提单通常可以自由转让;承运人必须凭单放货,否则构成违约或侵权。(三)提单的种类已装船提单(ShippedB/L,OnBoardB/L)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B/D)记名提单(StraightB/L)不记名提单(OpenB/L,BlankB/L)指示提单(OrderB/L)清洁提单(CleanB/L)不清洁提单(UncleanB/L,FoulB/L)已装船提单(ShippedB/L,OnBoardB/L)已装船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的表明货物已实际装船的提单。通常是在提单上载明“货物已由***船装运,或写明船名及装货时间。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B/D)承运人在接管托运人的货物后尚未装船,应托运人的请求签发的提单。分类标准:货物是否装上船分类的意义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许多贸易惯例如INCOTERMS的CIF、CFR术语等要求卖方将货物装上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否则卖方就没有完成交货义务。UCP第20条规定,除非信用证有不同规定,提单必须标明货物已装上船。所以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银行通常只接受已装船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内明确指明了特定的收货人不记名提单(OpenB/L,BlankB/L)空白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写明具体收货人或某人指示,而仅注明:“持有人”或“交与持有人”或不做任何注明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B/L)收货人一栏内没有写明收货人的具体名称,而是注明“由***指示”(toorderof)或“指示”(order)。分类标准:收货人栏填写注明的情况分类意义区分提单是否具有进入流通领域进行转让的条件。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背书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承运人交货的对象不同,记名提单下,承运人必须交给特定的收货人,既要认单也要认人。不记名提单下,承运人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即可,只认单不认人。指示提单下,承运人按指示人指示交货。清洁提单(CleanB/L)没有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B/L,FoulB/L)有货物存在残损、外表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分类标准:提单上有无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分类的意义确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外观破损所产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害是由承运人负责还是由托运人负责以及能否结汇。在清洁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外表破损或油污等造成的灭失损害承担责任。在不清洁提单情况下,承运人对货物因外表不良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的结汇中,银行要求买方即托运人提交的提单是清洁提单,否则不能结汇。甲方与乙方签订购买重晶石粉的合同,由青岛轮船公司从印度运往基隆。承运人签发了两张清洁提单。在货物于1972年1月4日及1月29日先后到达基隆后,发现90%以上的货物有严重破包,造成了货损。船方称破包是由于包装不固所致,不应由它承担责任。预借提单(AdvancedB/L)在货物还未装上船舶或者还没有装船完毕就已经签发出来的提单倒签提单(AntedatedB/L)货物装船后,签发提单时,提单上签发日期没有按照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签发,而是以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为题单签发日期。两类特殊提单:预借提单,倒签提单特殊的原因:没有按实际装船的时间签发提单,有可能构成对善意的收货人的欺诈,侵犯了收货人的利益。产生这两种提单的原因:信用证一般都规定货物的装运期间,卖方只有在这段期间内装运货物银行才能承担付款责任;或者规定了信用证的结汇期限,卖方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结汇。卖方为了使提单签发日期能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或结汇日期相符,会向承运人提供担保请求承运人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我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化肥的CFR合同,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3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亚洲”号轮在开往装货港途中遇到了飓风,结果使装货至1993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接受B公司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日期为1月5日的提单。依提单上载明的装船日期预计船舶将于2月10日到达目的港,但该船却于2月25日到达了目的港,这时正好赶上化肥价格下降,使A公司在出售化肥时的价格大大下降。A公司发现后,有无正当理由提出索赔?1994年,某进出口公司与某船公司订立运输合同,约定于1994年7月29日前装货,由承运人所属的“海星”轮承运上述货物。该轮于7月31日抵港装货,承运人接受发货人保函,授权代理人于7月29日签发已装船清洁提单。8月10日收货人持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到目的港口提货时,发现该提单所记载的船舶还未抵港,直到8月20日,货物才运抵目的港。但此时销售季节已过,收货人因此遭受巨大损失。被告在答辩时提出,货物未能及时到达,是因为被告所属的轮船在途中遭遇暴风雨,船舶部分受损,不得不进行紧急修理,交货迟延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证实该轮确实在途中遭遇台风,修理船舶耽误了一些时间。正面内容1、船名(nameofvessel)2、承运人名称(nameofcarrier)3、托运人名称(nameofshipper)4、收货人(consignee)5、货物名称、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或体积6、装货港(harborofloading)、卸货港(harborofdischarging)7、运费(freight)及支付方式8、提单签发人、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dateofB/L)9、货物的外表状态10、承运人或其代表签字(四)提单的内容运费的支付方式:1、预付运费:托运人在提单签发前支付运费。2、到付运费:货物安全、及时到达卸货港,收货人才支付运费。1、确定这批货物由该船舶运输;2、使对物诉讼或诉讼保全措施有确定对象。背面条款1、管辖权(jurisdiction)2、承运人责任(responsibilityofcarrier)3、责任期间(periodofresponsibility)4、运费及其他费用(freightandothercharges)5、装货、卸货和交货(loading,discharginganddelivery)6、留置权(lien)7、货物灭失或损坏通知(noticeoflossordamage)8、赔偿金额(amountofcompensation)9、危险货物(dangerousgoods)10、甲板货、活动物和植物(deckcargo,liveanimalsandplants)11、集装箱货(containergoods)12、冷藏货(refrigeratedgoods)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