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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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一、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分部工程优良率达到70%以上。二、项目质量计划1、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在工程项目内部,我们通过产品或质量计划,使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能通过有效的措施得以满足,并作为顾客实施质量监督的依据。2、质量计划的内容(1)应达到的产品质量目标。(2)项目实际进行质量管理的过程程序。(3)在项目的各个不同阶段,职责、权限和资源的具体分配,建立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规定各部门和人员应承担的任务、责任、权限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进度要求。(4)质量管理实施中应采用的程序、方法和指导书。(5)有关阶段(如设计、采购、施工、检验等)适用的试验、检查、检验和评审大纲。(6)达到质量目标的测量方法。(7)随项目或产品的进展而修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8)为达到质量目标应采取的其他措施,如更新检验测试设备,研究新的工艺方法和设备,需要补充制订的特定程序、方法、标准和其他文件等。3、质量计划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标段所有施工项目,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三、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组,负责全标段质量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质量负责人,总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设置质量管理部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配足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实行质量专业管理,作业队(厂)设专职或兼职质检员,使质量检验、检查、检测工作上下形成网络,实现项目施工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2、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如下:(1)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是质量保证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政策、方针和法规;根据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定期开展质量检查、评比。(2)项目副经理的职责负责分管项目和分管部门的工作,配合项目部经理工作。参与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积极协助实施,保分管项目的完成,确保总合同的完成协助项目部经理完成质量计划,实现质量目标。对生产质量活动进行检查监督。(3)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具体组织、指导质量保证工作,对工程质量问题全面负责,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已出现的质量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施工,有权决定返工。(4)质量管理部主任质量管理部主任主任对质量保证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执行业主和监理方关于质量方面的意志和决定。有权及时制止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一切行为,直至宣布停工,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工作。(5)质量检验人员的职责根据不同专业和职责对采购物资、施工过程、竣工内部验收及交付,独立行使检查验收职权。质检人员在班组自检、施工队质检人员复检合格后,进行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内部终检。在施工或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质量事故)或工序不合格,有权停止施工,进行处理。在内部终检合格后,负责联系发包人或监理人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并做好检验记录。(6)质量控制试验人员的职责在业务上受中心试验室指导,对进场物资、施工过程、钢结构安装测试、内部竣工验收、交付、独立行使试验职权。对使用的检验、试验设备、工具,需按国家、部门规定定期送检,建立台帐,使用设备有标识,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7)其他人员的职责:各施工队长、技术人员、班组长,各自负责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坚持按技术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及图纸要求施工,对质检人员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检查、整改。3、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有关质量管理的文件,从质量策划、合同评审、材料采购、供应把关,施工过程中控制、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文件和资料管理,质量记录控制及各培训等要素着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形成一个符合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第二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施工质量保证的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进行质量管理,做到从资源投入和过程控制上保证工程质量。2、调集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管理、技术过硬的队伍,选派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质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过硬的高级工程师分别担任本合同段的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配置业务水平较高的专职质量检验工程师。3、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建立工地试验室及测量队。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的人员和设备,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项目实行重点检验,全过程控制。对专业性较强的可进行外委试验室进行。4、建立“三检制”,设立专职质检员,按既定施工工艺和要求,监督检查各项目施工,实行质量重奖重罚和质量一票否决权。5、加强对原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货、验证、登记、标识等工作,完善管理,积极配合工程师对原材料的质量抽查工作。6、管理保证措施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会议制度;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内部三检、产品五级验收制度;健全“质检值班”制度;健全“质量奖惩”制度;健全“质量控制资料管理”制度;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制度;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各施工班组岗位责任制;质量工资兑现制等。在项目质量管理中认真贯彻实施。7、建立并有效运转报告、报表、资料呈送工程师审查的机制。二、施工质量保证的技术措施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从而实现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1)坚持图纸学习与会审,领会设计意图,提出修改建议,避免产生技术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2)不断完善和优化施工组织计划,分段流水作业,划小施工段,增加流水作业面,使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措施详实、可行、可靠。(3)编制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对各工序可能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以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4)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总交底,单项工程前进行详细交底,所有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未经交底,不能施工。(5)控制物资采购。作好供方的评价和材料的进货检验,确保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符合质量要求。2、施工阶段质量保证措施(1)严格进行材料抽检和工程试验。(2)实行工序质量监控。一是监控工序活动的条件,即“人、料、机、法、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二是监控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3)建立健全经理部质量管理部监督检查和施工队、班组自检制度,强化以项目质量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质量管理系统,选拔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秉公办事的人员担任各级专、兼职质量检查员,确保和维护其权威性。(4)实行工序质量考核负责制,上道工序必须经检查验收满足本项目的质量标准并经签认后可转入下道工序的实施。(5)路基的填方、路面基层施工应先作试验段(样板带路)取得有关施工技术参数,在其检测数量符合规范要求,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6)成立主要工序的QC小组,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泥结石路面等质量的QC小组等,在施工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查出原因,制定对策,在实施过程中,按对策进行,然后检查、总结,再发现问题,循环进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7)控制测量和加密水准点设置,由测量队统一用全站仪进行,以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及精度,并保护好测量标志。(8)对隐蔽工程、管涵埋设等关键工序项目,实行旁站监督,全部施工必须置于质检人员的现场监督之下。(9)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遵循设计或工程变更程序。(10)加强对成品保护,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分项工程制定防护措施加以保护,防止前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后道工序。(11)及时收集每项好原始资料及隐蔽工程照片等,注意积累施工技术资料,作好工程日志,全面、科学、准确、及时地记录试(检)验资料,完备手续,按规定计算、整理、归档。(12)主动配合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征求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坚决执行监理工程师决定,共同把好质量关,实现“联合创优”的项目管理意识。(13)每月开展一次质量检查活动,并进行评比通报。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1)坚持合格标准,奖优罚劣。(2)作好竣工预检,待确定全部工程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后,再向业主申请竣工验收。(3)按规定整理、编制竣工验收文件。(4)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5)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对工程进行回访,听取业主意见,对属于施工质量问题,负责返修,不留隐患。三、质量创优的施工保证措施1、落实质量创优责任制。各级领导分级负责,逐层保证。项目部主要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外业、内业同时检查。2、精心编制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本标的关键过程有:控制网及测量作业、道路填筑施工、路面施工中混合料的拌和、混合料的摊铺和压实、涵闸构造物的基础、隐蔽部位及台背填土施工等。对以上关键工程的控制重点是:除建立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外,设立监控措施:对整个工程施工按计划、实施、验证和改进,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监控。3、严格把好材质关,半成品、成品实施挂牌制度使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各种预制加工件要坚持检验制度:一要有产品合格证;二要有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三要对产品和成品进行标示。必要时对已有合格材质证明的材料进行复检。4、坚持自检、互检和预检制度的落实各工种作业人员进行自检,班组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互检;上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之前各工种负责人需进行交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分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清楚在萌芽状态,保证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从而保证总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力创优质。5、资源配备创优保证:投入专业水平高的技术队伍,组建工地试验室和测量队,并配置足够数量、状态良好性能完备的施工设备和检测试验设备。四、材料采购的质量保证措施1、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1)对本项目需要的所有主材、地材及其他材料均应按照单位制定的材料采购程序进行采购。(2)对主要材料的分供方进行调查,包括其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产品信誉、对合同的履约情况等,经项目部材料采购领导小组评价后,确定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名单。(3)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工程材料的需要量,根据现场进度计划编制年、季或月材料需要用计划和采购计划。(4)采购前须先签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必须要有针对材料、产品质量的条款。进货材料的材质证明或产品合格证必须真实、齐全。2、产品的存放和使用(1)原材料的标识,作好标识牌,内容如下:1)水泥:厂家、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标号、批号、化验单、检验状态(标明合格与否)。2)钢材:厂家、出厂日期、出厂质量证明、规格、型号、批号、检验状态。3)砂石料:产地(厂家)、规格、检验状态。原材料出库时,有关标识应随出库单提供给使用单位,原材料标识由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实施,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执行情况。(2)半成品的标识半成品的标识通过出厂合格证、出库印章、标牌、出厂日期、检验状态等来实施。(3)工序标识1)工序表(工程检验证、质量检验评定表、检验报告等)填写清楚齐全。2)工程日志必须记录清楚,包括人、机、料等内容,每道工序具体操作人员有详细的记录,各项记录越详细越好。3)在主要部位的施工,如钢筋焊接等,必须有操作人员印记或挂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操作人员、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等。4)砼施工应有标识牌,注明浇注部位、水泥标号、批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砼配合比、砼标号、施工日期、试验员、班组长、工程负责人,并有如下记录:砼施工记录表;过程检验评定表、检验记录表。(4)产品标识对施工完的单位工程、或部位,及时做好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记录必须清楚标明所施工部位所用材料来源、出厂日期、批号及本部位所用数量。五、过程控制及检验的质量保证措施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1)建立工地实验室: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为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及所需其他试验的规模齐全、设施配套的工地实验室,试验室应配备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试验设备详见附件二。(2)凡进入工程实体的采购产品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物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和加工。(3)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按工程项目的合同要求、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为了确保检测试验精度,必须对施工中所用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进行控制,由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4)项目部质量管理部组织项目质量监督检测员和试验室制定本工程项目的《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计划》,由项目总工批准。项目质量监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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