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习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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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习题(六)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生应重点关注涉及本章的不定项选择题。涉及考点主要有:“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票据基本当事人”、“票据时效”、“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追索权”、“商业汇票贴现”、“支票”等。一、考点提示【银行结算账户】【票据当事人】【票据上的“三个时间”】【票据行为】【追索权】【支票】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经典考题【资料1】【考点】商业汇票(保证+背书+追索权+票据时效)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该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被保证人是()。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戊公司【答案】A【解析】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丙公司并未承兑票据,应以出票人甲公司为被保证人。2.乙公司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的,应视为()。A.背书不成立B.背书无效C.出票日背书D.到期日前背书【答案】D【解析】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不影响背书行为效力。3.戊公司有权向()追索。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答案】ABD【解析】持票人可以向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选项C:在本题中,丙公司并未承兑票据,并非承兑人,只是票面上记载的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戊公司无权向丙公司追索。4.戊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时间为()。A.2013年6月19日B.2013年10月19日C.2013年8月15日D.2013年11月15日【答案】D【解析】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013年5月15~2013年11月15)。【资料2】【考点】商业汇票(记载事项+保证+承兑+付款提示期)2013年4月9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为2个月,收款人为乙公司,金额为40万元,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进行了承兑。5月10日,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6月12日,乙公司通过其开户银行Q银行委托收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汇票出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A.乙公司名称B.金额40万元C.P银行名称D.甲公司签章【答案】ABCD【解析】签发商业汇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2.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A.乙公司B.P银行C.Q银行D.甲公司【答案】B【解析】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P银行)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甲公司)为被保证人。3.下列关于P银行收取该汇票承兑手续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应向乙公司收取200元手续费B.应向甲公司收取200元手续费C.应向丙公司收取200元手续费D.免收承兑手续费【答案】B【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甲公司)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4.下列关于该汇票付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应于6月9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P银行B.丙公司应于5月10日将票款足额交存P银行C.P银行应于见票当日足额付款D.乙公司异地最迟于6月9日前通过Q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答案】AC【解析】(1)选项A: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2013年6月9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2)选项B:保证人没有义务在保证当天向付款人交存票款;(3)选项C:持票人依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4)选项D:出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到期日起10日内,本题中的票据到期日是2013年6月9日,所以,乙公司异地委托收款的最晚提示付款期限为2013年6月19日。(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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