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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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第一章第一节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二、法的形式……法----------------------法律……条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带地名)}……规定/办法-----------规章{部委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三、法的制定机关四、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五、法的横向冲突统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不按新的也不按特别,谁制定谁裁决不同机关制定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第一章第二节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第一章第三节代理制度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独立承担)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二、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政府2/29三、代理的分类(一)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又称“意见代理”或“任意代理”(二)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四、代理的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五、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追认,无权代理人不赔偿;不追认,则赔偿。(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六、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有效。第一章第四节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一)所有权: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二)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不转移占有约定(需对方同意)质押转移占有欠A扣B约定(需对方同意)留置权留置权欠A扣A法定(无需对方同意)地役权约定可以不相邻权法定不得不二、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一般情况下:(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三、物权效力物权效力不动产物权(例外:地役权)登记生效主义自登记时生效,不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可以不登记也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例外: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企业动产)交付主义自交付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章第五节债权制度一、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一)合同(二)侵权(三)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四)不当得利:(损人利己)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3/29三、建设工程债的分类(一)施工合同债(二)买卖合同债(三)侵权之债第一章第六节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二、知识产权的类型比较期限起点展期著作权自然人:作者死后50年单位:首次发表后50年作品完成日不予展期专利权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不予展期商标权10年核准注册日可以展期三、著作权类型四、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实际损失→非法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法院酌情(著作权、商标权50万元以下,专利权100万元以下)+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一章第七节担保制度一、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被担保的合同有三种形式:主债权转让、主债务转移、主合同内容发生变动。主债权转让无需同意。二、担保方式比较:人的担保保证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可能是债务人本人,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不转移占有动产、不动产质押转移占有动产、权利留置债务人本人提供转移占有动产金钱担保定金转移占有三、保证保证人保证合同(从合同)主合同债权人债务人四、保证人资格(不能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经批准的除外)2.公益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著作权类别著作权归属示例单位作品完全归单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类职务作品归作者(作者所在单位有优先使用权)1.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是第二类职务作品第二类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作者所在单位委托作品通过合同约定,无约定时推定为归受托人勘察设计文件4/29五、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通过司法途径)6个月债权人6个月起诉并执行债权人一般保证:必须要在债务人拿不出任何东西后才可以找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找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也可以一起找。6个月内不找保证人,保证人脱身。六、保证合同约定不明抵押、质押担保的范围同保证。七、可以抵押和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可以转让=可以抵押不可以转让=不得抵押不得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公益单位、社会团体;(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抵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八、抵押权的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设立主义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不设立动产抵押权合同设立主义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例外: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企业动产的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不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九、重复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不动产),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的(动产),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十、抵押、质押、留置权的竞合同一财产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十一、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竞合建设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十二、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十三、定金定金合同应当书面约定,自定金交付时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20%以内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章第八节保险制度(新增)一、赔偿金额: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积赔偿限额。有约定的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方式按约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照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起6个月保证范围按照全部债务(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保证人债务人5/29二、保险期限: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三、建筑工程一切险:各类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仅指“物质损失”)的险种。(一)保风险,必然发生的损失不保。(二)专保极端事件。(设计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停电断电,不保)(三)只保财产不保人身。第一章第九节法律责任制度一、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民~民)(二)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官~民、行政处分:官~官)(三)刑事责任(国家~罪犯)二、行政处罚与刑罚种类的区分行政处罚刑罚拘留拘役罚款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合法)财产三、三种工程事故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自然人犯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单位犯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人员)设施或条件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结构第二章第一节施工许可制度一、不适用建筑法的工程1.抢险救灾2.临时建筑3.农民自建底层住宅二、适用建筑法但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1.投资额<3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小型工程。2.按规定应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3.军用房租建筑是否实行施工许可,授权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另行规定。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设单位负责申请领取)(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安全措施需要报备)(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其他条件详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只有5类强制监理的工程需要委托监理。【消防法规定】只有两类(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特殊)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前需要先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查6/29四、资金落实的标准工期超过1年≥施工合同价30%工期不到1年≥施工合同价50%五、未能开工的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动工)两次延期开工报告6个月(内动工)不予延期六、在建工程项目的停工和复工停工不到1年可以直接复工,但复工时应报告停工超过1年核验后方可复工第二章第二节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一、资质条件有符合规定的①注册资本②专业技术人员③技术装备④已完成工程业绩二、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资质申请类别(新增)适用首次申请资质新建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资质(不考核工程业绩,按最低资质等级核定)资质续期资质有效期满资质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升级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扩大承接业务范围(有12种法定的信用不良行为之一的,1年内不予批准)资质增项四、资质变更联合体:按较低合并:按较高分立:按实际达到五、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有12种法定的信用不良行为之一的,1年内不予批准六、资质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新增)撤回(并重新核定)合法取得后,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撤销原本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而非法取得吊销合法取得后,因违法而受到吊销处罚(行政处罚)注销被撤销、吊销、关闭后,为确保证书失效而办理注销手续七、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八、认定挂靠与视同挂靠甲借用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九、法律责任(单选题)处以……处罚,选最轻的处罚;不包括……处罚,选最重的处罚(多选题)应该处以……处罚或正确的处罚方式,从轻到重,依次选2~3个第二章第三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一、注册管理机关省建设厅发证(审批)报建设部备案7/29二、注册类别变更注册申请人不是本人,而是本人现在所属单位三、不予批准注册的法定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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