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制度综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党委集体领导制度1、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体现和运用。2、坚持重大问题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大决策的制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规定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必须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搞“一言堂”,个人专断。3、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党委活动,协调各委员的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委员按照党委分工各负其责,对党委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书记要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委员的监督。5、党委委员必须执行党委集体决议,自觉维护党的集体领导权威,保证党的领导的顺利实施。6、党委委员应自觉维护党委内部团结,互相谅解,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党委民主决策制度1、民主决策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为指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复比较、鉴别和论证。2、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各抒己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3、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应邀请镇镇人大、政府负责人参加,并视情吸收村“两委”负责人、区镇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集思广益,科学决策。4、在决策执行中,要依靠群众实践检验,不断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防止酿成较大失误。5、重视和加强督查工作,督促镇村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党委会议制度1、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2、党委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会提出,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党委主要领导或有关部门准备。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4、党委会每次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委员。35、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对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民主方式。6、党委会议的情况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通报,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批准应及时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公布的,与会人员均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7、每次会议均作记录,并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也可由书记委托其他同志签发。8、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定期向党委汇报或印发给党委委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1、每个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每次不少于3小时。2、参加人员: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人大主席、副主席、政府镇长、副镇长、纪检书记、武装部长。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各级党委的重要文件,有关法律知识。4、提倡工作之余时间加强自学,钻研本职业务,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改善领导方法,提高领导水平。5、每次中心组学习之前都必须预先确定学习内容,并要求各人认真自学并作笔记,以备在中心组学习时发言及交4流。6、每年年终,成员要写出学习体会、总结,并将其纳入个人述职考核内容,通过学习,提高党委一班人的整体理论水平。党委会议事制度1、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2、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各委员。3、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主要议事内容: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所作的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大决策的制定;讨论决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以及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集体经营实体的租赁、承包、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城镇建设、公共事物等涉及地方发展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干部的任免、调动、发展党员的审批;讨论决定重大突发性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以及需要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方面的问题。4、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55、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否则通过决定、决议无效。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对重大突出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议汇报。6、党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党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重要问题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逐项进行表决,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最后决定。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7、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各党委委员必须执行,党委正、副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委员负责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必须由党委会议作出决定。8、党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应编会次、分年装订、永久保管。与会人员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结果情况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1、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2、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63、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政府正、副镇长,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纪委书记,武装部长,党委委员;4、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酝酿征求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及工作意见;对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通报有关情况,交流日常工作机关干部学习制度1、每周的周一上午集中学习、交流、汇报上一周工作,遇特殊情况顺延。2、参加人员:本镇全体镇干或扩大到镇直单位。3、学习内容: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中央重要文献、时事政治;党纪、政纪、法律;4、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4、每月一次党政领导集中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5、每年至少一次聘请宣传部、司法局、公安局、科委等部门干部来我镇授课,提高全体镇干整体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和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的能力。6、把镇干部的学习纳入总体考核内容之一。7、要求每个镇干每年至少写出一份学习心得,在会上交流,提高整体素质,形成大家都讲学习、讲团结、讲正气7的良好氛围。廉政建设制度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不奢侈浪费,不任人唯亲,不徇私枉法,不图虚名,不说假话,不违背群众的利益。2、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年为本镇办几件实事,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3、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检查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严肃处理各种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特别要认真查处大案要案,任何人不准利用职权干扰查处工作。4、党委领导成员还要努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坚决克服官价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消极腐败行为等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5、认真履行镇党委制定的用车、用人、经济往来、公务招待等方面的廉政建设具体规定,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阳光操作,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优良,把党委班子的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82、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检查党委成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级党委决议的情况;检查党委成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的组织制度建设、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以及议事、决策的情况;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以及其它方面的重要问题。3、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及内容应提前五天通知到与会同志,让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学习有关文件,作好发言提纲的准备。会前党委应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有关班子成员。对反映属实和存在的问题应在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敢说真话,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人难,大家帮”认真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矛盾,增进党委班子的团结,坚决反对和防止打击报复。5、党委民主生活会所作出的整改措施,应在适当范围内向有关干部、群众通报,以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6、党委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并于会后七天内将会议记录复印件分别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9民主评议干部制度1、民主评议干部在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年终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时间由党委提前10天通知被评议对象;2、民主评议的方法采取个人自评、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作述职报告审议等方式进行;3、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按照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评议;4、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要分别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党员干部大会作述职报告;其他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向党委递交书面述职报告;5、评议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同级党委和报送上级党委认定存档。办事公开制1、根据各办公室岗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凡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均应按相应范围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凡应公开的事项可采取会议通报、公示、工作联系卡、广播和网上公布等形式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开。3、办事公开的内容10(1)、政府机关和各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网站网址和电子信箱等。(2)、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的程序。(3)、涉及“三农”问题的有关政策。(4)、举报、监督电话及领导信访接待日。(5)、其他应公开的事项。4、应公开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布,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首问责任制1、凡基层、上级或外单位来人来电,镇干部第一个被询问人或第一个接听人是首问责任人,负有首问责任。2、首问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首问职责,热情文明接待来人,接听来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回避、推诿、搪塞。3、来人来信咨询有关事项,能予以解答的,要耐心解答;本人不能解答,需由其他同志解答的,应主动为其找人解答。4、来人来电反映情况,提意见和建议,应虚心听取,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5、来人办理有关事项,属于首问职责范围的,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属于镇其他办、站、所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将其引领到为民服务受理室予以受理;非本镇职责范围的,应11详细告知办理途径。6、首问人不履行首问职责的,一经发现,由镇党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导致影响工作、损害单位形象、损害党群关系的,予以严肃处理。限时办结制1、政府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办理各项工作事项都应在限定时限办理。2、各项工作事项办结时限要求:(1)、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转办、督查、督办事项,各承办室必须在督查督办规定时限内完成。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办结时间的,承办室要在接件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延长办结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原限时间的一倍。(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事项、镇党委会提出的决办事项、镇党政领导主持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提出的决办事项及领导批示、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各承办办公室及承办人员要按时办结。(3)、对来人或电话办理,询问和请示有关工作事项,凡能当场办理和答复的,要立即办理答复;需请示后才能办理答复的,待请示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答复。对各村及镇12直单位书面请示事项,各承办室在接到书面请示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需报请研究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2周内作出批复。(4)、机关公文办理时限。各室起草公文,应在领导批示时限内起草送领导签发;紧急公文应在当日起草送领导签发。领导签发后的公文,党政办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印发;紧急公文当日印发。党政办公室收到外部来文,应当日登记,一般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送领导批示后,及时送有关室办理;紧急公文、请示公文等应当日送领导批示,并送有关室按规定时限办理。(5)、凡已明确办结时限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能提前的,应提前办结。凡没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3、机关工作人员因办事效率

1 / 6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111doc.com 三一刀客.

备案号:赣ICP备18015867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