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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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管教师岗位职责一、努力参加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注意仪表举止。时时处处表现出朴素、整洁、端庄的形象和气质。三、开会学习不迟到、不早退,并带好笔记,平时抽空多看与宿管相关的资料,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四、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擅自离岗,不做私事。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有事有病应凭请假条(病假须附上医生证明),提前交由分管校长审批,并通知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安排人顶岗。未请假、无条或由他人口头请假都视为擅自离岗,作旷工处理。六、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上不斤斤计较,尽心尽力为学生服务。七、必须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坚持讲普通话。八、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不得侮辱学生的人格,不体罚学生。九、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对学生要有爱心、耐心,帮助指导学生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气温变化及时督促学生添减衣服,雨雪天嘱咐学生备好雨具。(低年级宿管老师应为学生送衣服和送雨具等。)十、时刻把寄宿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老师应备有学生家校联系电话和相关老师的联系电话;学生进入宿舍每天应坚持点名,发现缺席应第一时间查找原因与有关老师联系,夜间应经常巡视楼面学生的动态,发现情况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校分管领导汇报,如因失责酿成严重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一、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与相关老师密切配合,培养小干部队伍,发挥小干部作用,教育学生争创文明寝室,争当生活自理能手。公平公正做好每周一次的文明寝室评比及生活自理能手的评比工作。十二、同志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互相取长补短,有利工作的话多说,有利工作的事多做,工作争创一流。十三、搞好清洁卫生,穿戴好劳防用具,每天早晚必须组织学生打扫寝室、盥洗室及走廊,每周至少一次用去污粉檫试盆子、水龙头等,用洁厕灵洗刷便池与坑位。保证宿舍大楼窗明几净,寝室内整洁、美观。十四、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关门,节约能源、防盗。十五、注意观察学生的吃饭、睡觉、情绪,发现学生有病即送至医院就诊,并与相关老师或家长联系。对特殊体质的学生提供特殊服务,并作好详细记录。十六、备好针线包,为学生钉纽扣、小修补,教会低年级学生梳头、洗发、洗澡。十七、每周至少一次消毒宿舍,督促学生经常洗晒被褥,每周至少一次消毒毛巾和面盆。十八、积极创设和谐温馨的氛围,使学生回寝室后享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学生之间如有矛盾,尽量自行解决;解决不了的应与有关班级的老师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十九、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客人,热情礼貌接听每一个来电,并给予完美答复。二十、每天填写好“一册六簿”,写好值班记录,面对面交接班,把工作交代清楚再离校。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规定为培养学生在集体中学习,在集体中生活的习惯和能力,提高寄宿生文明素质,养成遵规守纪,尊重社会公德和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建立稳定校园秩序,从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关心寄宿生成长,特定以下规定:1、服从老师住宿安排,自觉维护全体寄宿生的利益,不拿同学的钱和物,做到自尊、自爱、自重。2、严格遵守学校管理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不迟到早退,按时就餐,准时上课,下晚自习后熄灯就寝。3、值日生要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做到“八个一条线”是:被子、蚊帐统一条线;毛巾一条线;水桶、脸盆一条线;口杯一条线;热水瓶一条线;鞋子一条线;杂物一条线;箱子一条线。“十面光”:室内六面光(包括门窗玻璃),室外天花板、走廊、周围墙壁要光洁、整洁。不乱扔纸屑,不乱倒脏水。4、开展校园文化生活,室内不张贴不文明字画,不说低级趣味的话,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扑克。5、遵守食堂就餐制度,按秩序购买饭菜,勤俭节约,不浪费,不在宿舍内用餐。6、爱护公物,宿舍内的床架、桌椅、不随便移动,离开寝室须关好门窗,损坏公物,照价赔偿。7、节约用电用水,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8、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留宿,特殊情况者要由宿管老师批准。9、晚自习后不喧哗、不起哄、不得影响师生休息。晚上入睡应拴好门,不摆空城计,特别是女生更要注意随手关门。10、室长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宿管教师贯彻《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规定》。11、为使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不出事故,寄宿生应特别注意安全。①室内不点蜡烛。②文明用电,不私接电源,拆换灯泡,不使用电炉或电器,不装台灯等。③严禁下河洗澡。④按时就寝,晚自习后不外出,不进网吧。⑤文明待人,不斗殴。⑥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12、违反寄宿生管理条例,学校采取下列处理办法:①取消住宿资格。②校纪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希望全体寄宿生遵守规定,团结友爱,勤奋学习,争创文明宿舍,争当文明住宿员,以优异的成绩,向学校、向父母、向老师汇报。学生宿舍财物管理规定一、每学期入住宿舍时,室长协同宿管老师清点本寝室的财物,填写好财物管理卡,并签上名字;二、每位同学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门锁、开关等物品;自觉节约用水用电;不在宿舍区打闹和搞体育活动;不要在墙壁上随意张贴;三、室长要经常向宿管老师反映寝室财物情况,发现破损,要明确责任,及时报修财物。每月生活老师要对每间寝室的财物进行清点,并将财物管理情况纳入文明宿舍评比之中;四、宿舍内财物正常使用、出现正常损耗的,由室长或其他同学填写好报告单向学校总务处报告,由学校派人维修好;五、财物不正常使用,导致出现损坏的,要明确责任,由当事人和室长到宿管老师处报告。宿管老师根据物品的原价、使用年限,按照折旧,折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或损坏公物不主动承认,一经查实,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按规定给予处分;六、学生宿舍的财物赔款,要学生本人及时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凭据交到总务处,再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未经学校同意,不能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进入学校维修。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寄宿生午休制度1、学生每天中午必须在宿舍午休,严格遵守作息时间(12:30——13:30)。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须外出,须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师请假(假条上班主任、学生和宿管老师必同时签字),并将假条交宿管老师备案,经宿管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3、学生必须在宿舍内安静休息,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在宿舍外滞留。4、宿管教师按时上岗巡查午休情况,午休缺席及时登记并报班主任。安乐溪乡中心小学晚自习制度1、准时到指定班级上晚自习,晚自习应完成当天作业并预习好第二天新课内容,自习其间不得随意走动,安静自习,不离开教室。2、寄宿生回家在下午放学后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师请假(假条上班主任、学生和老师必同时签字),并将假条交宿管老师备案,得到老师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以旷课论处。3、班上自习有特殊情况,如生病、家长找等,应向下班教师说明或求得老师的帮助。4、下自习后,一定要熄灯关好门包括关掉走廊的路灯,回到宿舍洗刷完毕,上床入睡,不得在宿舍喧哗、不能起哄,不得影响老师与其它同学休息,要拴好门,特别是女生。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在校寄宿生学习、休息的一个重要环境场所,宿舍的环境卫生直接关系到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心健康。为加强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管理,使学校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育人场所,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寄宿学校。第三条学校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负有对学生宿舍监管责任,是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第四条学校学生宿舍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并指派一名监管人员。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接受监督。第六条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卫生知识、安全教育等有关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员工作。第七条管理人员要严格完善寄宿学生管理档案,将寄宿学生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联络方式记录在档,一旦出现情况能及时沟通。第八条管理人员随时掌握寄宿生的生活状况,主动与班主任保持沟通,做好学生的饮食起居工作。第九条学校主管领导和部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环境卫生及安全事项开展检查监督,形成宿舍“评比”制度,对管理好的人员提出表扬,差的予以批评。否则,将对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或予以解聘。第十条学校宿舍管理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宿舍发生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舍卫生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宿舍屋顶、墙壁保持洁净,不乱贴乱画,不乱拉、乱挂,无蜘蛛网,门、窗、玻璃、窗台、窗帘无污迹、无尘土。第十二条地面每天早、晚打扫清洗,保持无纸屑、无痰迹、无积水、无尘土、无杂物,清扫到位,不留死角。第十三条每天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第十四条每月要对宿舍进行一次彻底消毒,以防孳生细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第十五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做到:(一)不随地吐痰;(二)不乱扔垃圾;(三)不吸烟;(四)不说粗话、脏话;(五)勤洗澡、理发;(六)勤换衣服、被褥;(七)勤洗手;(八)勤剪指甲。第十六条宿舍公用物品、学生生活用品不得随意摆放。要做到“八个一条线”;(一)被子叠放整齐。经常洗换,铺面平整无折皱,统一方向摆放整齐。(二)洗漱具、餐具摆放整齐。脸盆、牙刷、牙膏、毛巾要统一放到指定位置,牙膏、牙刷置于缸内摆放整齐。(三)床铺整齐。寄宿学生床铺由学校统一定购,做到标准、型号、高低一致。(四)鞋摆放整齐。学生所穿的皮、棉、布、凉、拖鞋按顺序置于床下或鞋架上摆放好,鞋跟向外、鞋带、扣置于鞋内。(五)衣、帽用品挂放整齐。学生换洗衣服要叠放整齐,置于柜内,不得随意存放。(六)书籍、学习用具摆放整齐。学生在宿舍的学习用具要统一摆放整齐,有书桌的要统一摆到书桌的一侧,无书桌的要摆放到统一指定位置,不得在床上任意丢弃。第十七条宿舍楼道、楼梯、楼梯扶手、墙壁无污损、无印迹、无灰尘、洁白干净。第十八条宿舍洗漱间水池无积物、无积水,池壁干净。第十九条宿舍厕所便池必须安装水冲式,要及时冲洗,池内无尿碱,地面干净,纸篓清倒及时。第二十条管理人员要保证寄宿学生饮用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不准提供半开水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舍安全(含用电、用火等消防)管理要求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要昼夜值班,不准离岗脱岗。严禁非住校生、家长及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学生宿舍,并做好值班记录。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不准设在高层建筑,要近地设置,宿舍内、外门窗不允许安装防盗门、防护网,一旦发生意外,便于逃生。第二十三条宿舍要留有多处安全出口,每层出口处设置应急灯、安全标志和安全提示标语。楼梯设置上、下分道线,标志分明。第二十四条按照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宿舍每层楼道两头要配置消防栓、消防带齐全,没有消防栓、带的楼道,每10米要设置一处灭火器。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第二十五条宿舍内严禁点蜡烛、蚊香、抽烟、焚烧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学生不得带火柴、打火机、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宿管教师必须收缴。第二十六条不准按装插座,私自拉电,按装电气。(如电暖气、电炉子等)。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用火、用电教育,使学生有正确的用电基本常识。建立用火、用电安全体制,增加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师生安全。第二十七条严禁寄宿生在电线灯头、灯管、电扇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衣服、蚊帐。第二十八条双层床铺宿舍,严禁在屋顶安装吊扇。单层床铺确需安装吊扇,要与学生头部保持1.5米距离,并加装防护装置。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室外线路及配电装置,防止线路老化,防止漏电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做到及时维修。第三十条严禁学生在床上蹦跳打逗,私用电器,危险攀登。第三十一条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拍打任何球类,随意出入异性宿舍或跳窗进入宿舍。第三十二条学校要严格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将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中去,对此项工作开展全面督导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宿舍,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分。安乐溪乡中心小学宿舍室长职责一、宿舍室长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文化建设、内务整理。二、宿舍室长每天早上提醒宿舍同学起床、早锻,督促值日生值日及准时参加晚自习。三、宿舍室长负责本宿舍安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帮助处理。四、宿舍室长负责维持宿舍的正常秩序。五、宿舍室长负责协调本宿舍成员与宿管老师、班主任、家长、学校的联系。六、宿舍室长负责全体宿舍成员回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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