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海坨乡至二龙山段(乾安境内段)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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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海坨乡至二龙山段(乾安境内段)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明确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有效建立责任约束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方针和目标第二条建设管理坚持“五精、四细、两严、三实、六重”的方针。“五精”即“技术精华、管理精髓、质量精品、人员精通、工序精密”;“四细”即“细分对象、细分职能和岗位、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细化管理制度的各个落实环节”;“两严”即“严格遵守制度、严格掌握标准”;“三实”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取得实效”;“六重”即“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第三条建设管理总体目标是:打造“精品”工程,实现“工程优质、队伍优秀、资金安全、环境优良”的管理目标。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质量“合格”工程,竣工验收评为“优良”工程;工期目标:2018年9月末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费用目标:工程建设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之内;在安全、环保、廉政、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本办法中规定的标准。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乾安县县政府成立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海坨乡至二龙山段(乾安境内段)工程建设成立指挥部,即:乾安县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指挥部)。建设指挥部下设乾安县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办”),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在建设指挥部领导下代表政府组织、配合、协调本建设项目所涉及各级政府、部门、机构、单位的征地拆迁工作(含林木砍伐)和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其它事宜。第六条建设办设主任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纪检监察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内设综合管理科(内含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合同管理科、工程质量管理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工程安全管理科、财务科、纪检监察科共七个科室。-2-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建设办工作职责(一).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环保和廉政建设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二).贯彻执行国家、省、行业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三).执行部颁标准和相关规范、规程,按批复的施工图设计组织建设,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实行质量责任制。(四).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五).执行国家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和“专家评标、法人定标、政府监督”的评标原则。规范招标评标行为,择优选择承包人、监理单位,实行合同管理,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六).按照“严格监督、控制有序、积极协调、全面服务”的管理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研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环保、廉政建设、设备材料及承包人、监理单位等实行有效监控,依据有关规定对违约单位进行处罚。(七).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采取抽查、巡检、评比等方式对施工质量和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承包人、监理单位的考核评比,实行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制度。(八).审批项目施工总体计划、年度计划、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履行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实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会审制度,严格审查,逐级报批,确保受控有序。(九).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计量支付,并支付工程款。(十).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实行文明施工;负责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质量和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十一).监督和管理承包人、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按合同履约,加强承包人、监理单位进场后的资格审查,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劳务队伍的选择;主持承包人、监理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对项目实行全方位监理,及时纠正监理工作存在的-3-问题,对不称职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进行处理;加强对设计代表的管理,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不足。(十二).协调、调度和监督项目征地拆迁的调查核量、费用核定,督促沿线政府及时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十三).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程年度决算和竣工决算工作,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和审计监督,做到资金调度有序,重点部位重点保障,确保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十四).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十五).按时报送项目建设情况、质量信息和统计资料。(十六).主持项目交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十七).管理项目建设期间的档案,确保项目档案真实、齐全。(十八).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为出发点,以工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以强化工程管理为主线,以网络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十九).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工程参建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为,防止在工程建设中发生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一).对项目建设进行总体协调和控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业务管理工作。(二).根据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组织编制项目建设的总体实施计划、年度和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中的项目计划进行统计分析和适时计划调整等。(三).组织建设办、监理和承包人全面分析工程特点与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工程技术难点和控制要点,制定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和重点控制流程;组织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制定相应监理和施工的监控计划与措施,使建设管理目标明确,层级之间形成有效监控的体系。(四).对施工合同履行的监督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查承包人三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与主要机械设备的到位和工作情况,监控各项管理指令闭合;监控质量保证体系保持良好的动态运行;监督承包人严格按设计图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对照下达的实施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并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监督承包人在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方面的措施和管理是否到位;对承包人合同违约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违规进行记录和处理;对监理单位违约与监理人员的违规-4-行为进行处理,并交有关科室进行记录和跟踪落实。(五).负责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技术方案制定工作。组织设计、监理、承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完善和优化等;审批施工组织计划,组织对重要工艺进行审查和验证;组织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组织实施技术攻关,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监督监理计划与实施细则的审批等。(六).参与新技术的利用和项目的配套工程科研工作。(七).监督集中招标采购的大宗施工设备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工作。(八).协调工程技术方面合同各方及项目对外各方的工作关系。(九).组织工程变更和项目造价控制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项目审计工作。(十).组织办理项目中间计量支付、交工支付及竣工决算。(十一).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及项目交工总结报告、执行报告的编写,签发合同段交工证书。(十二).组织项目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管理工作。(十三).组织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十四).监督有关科室做好工程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负责审核工程建设统计资料,主持编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汇报,报送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信息和统计资料。(十五).组织参观、学习、技术讲座和技术培训工作。(十六).完成建设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九条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1、行政、后勤(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二).负责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情况及有关材料和文稿的起草。(三).负责建设办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四).负责项目建设的政策调研和经验总结工作。(五).负责工程法律咨询、法律纠纷的协调工作。(六).负责工程建设的宣传报导,管理并使用宣传设备。(七).负责管理文件、印签和文秘档案,承办打字、复印和各种印刷品的印制工作。(八).负责办公用品、设备、易耗品的购置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九).负责车辆调度、管理及燃油的购买、使用。-5-(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十一).负责驾驶员和勤杂人员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建设办主任会议和工作例会的记录整理工作。(十三).完成建设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征地拆迁(一).制定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及计划措施。(二).负责工程永久和临时征(占)地的征用管理和协调工作。(三).负责工程的房屋、电力(电讯)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拆迁管理和协调工作。(四).配合土地、林业等部门做好工程用地的调查、测绘、协议签订和报批的管理协调工作。(五).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六).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矛盾、问题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七).负责征地拆迁档案资料管理,做到齐全、完整,能够及时的提供服务。(八).协调公安、土地、林业、沿线各级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做好施工环境保障工作。(九).配合土地、环保部门搞好验收工作。(十).完成建设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条计划合同管理科工作职责(一).编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年度、月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实际适时进行调整。(二).编制投资计划及各项控制指标。(三).下达项目各项阶段性进度计划指标,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督促计划实施。(四).审核施工组织计划,按月进行中期检查和抽查任务完成情况。(五).负责统计管理工作,统计承包人工程完成情况,编制工程进度各类统计报表。(六).审核承包人统计报表的准确度,指导承包人统计工作。(七).负责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审批工作,制定计量支付的程序和原则。(八).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查、复核、审批工作,配合设计变更技术方案的确定。(九).负责工程合同管理,完成有关合同文件编制、审核、签订、公证、建档工作。(十).调配工程主要材料,核实供应及储备情况,并对材料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建立台账。(十一).负责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工作。-6-(十二).对工程有关计划文件和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十三).处理工程延误、索赔及合同外工程的支付工作。(十四).配合投保单位完成工程保险的投保和出险受保的理赔工作。(十五).监督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十六).配合财务科提供拨付工程款所需要的相关依据。(十七).配合审计完成工程决算编制工作。(十八).配合相关科室完成竣(交)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十九).参与竣(交)工验收工作。(二十).完成建设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一条工程技术管理科工作职责(一).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并贯彻实施。(二).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技术方案。(三).负责审核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设计完善和优化等。(四).审核施工组织计划,负责对重要工艺进行审查和验证。(五).组织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和编报工作。(六).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七).组织实施技术攻关,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八).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程序的报批工作。(九).负责内业资料的检查和指导。(十).负责项目的科研工作。(十一).参与竣(交)工验收资料编制工作。(十二).完成建设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科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参建各方的执行情况。(二).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效进行过程控制,履行工程管理职责。(三).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四).监督、检查、指导工程试(化)验检测工作。-7-(五).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落实检查意见。(六).主持工地会议,研究解决有关施工管理的各种问题和隐患。(七).负责工程质量现场抽查、日常巡查工作。(八).收集、整理和保管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资料。(九).参与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方案。(十).参与项目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十一).参与处理工期延误、索赔及合同外工程等。(十二).参与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措施、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并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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