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论民事执行内容提要民事执行,也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民事执行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执行依据,行使民事执行权,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行为。执行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环节,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保障。但民事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民事执行在我国的现实问题。揭示了其在我国实施的不完善性,进而从我国民事执行面临的问题入手,分析了各种因素对民事执行的干扰,并从五个层面找出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针对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一些对策。2目录一、引言…………………………………………………………………………(3)二、民事执行的概念及特征………………………………………………………(3)(一)民事执行的概念………………………………………………………(3)(二)民事执行的特征………………………………………………………(3)三、民事执行的条件………………………………………………………………(5)(一)、执行依据必须是法律文书……………………………………………(5)(二)、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必须生效…………………………………(5)(三)、执行根据必须具有给付内容…………………………………………(5)(四)、必须是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推拖或拒绝履行义务…………(5)(五)、执行必须是在义务人自动履行期满后进行…………………………(5)四、民事执行的意义…………………………………………………(5)(一)、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6)(二)、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6)(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们的生活秩序…(6)(四)、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6)五、我国民事执行的现状及执行难的原因………………………………………(6)(一)我国执行难的现状……………………………………………………(6)(二)执行难的原因…………………………………………………………(7)六、解决执行难的几点设想………………………………………………………(10)(一)、制定单独的民事执行法………………………………………………(10)(二)、加强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执行队伍建设,建立对权力的制衡机制,更新并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10)(三)、坚决反对和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执行的统一(11)(四)、加强物质装备,改善执行条件…………………………………………(12)(五)、坚持严肃执法,加大执行力度…………………………………………(12)七、结语…………………………………………………………………………(13)3一、引言民事执行,也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民事执行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执行依据,行使民事执行权,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行为。即: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它既是实现私权的一种法律活动,也是一种法律程序或法律制度。当前我国民事案件的执行形式十分严峻,“执行难”的现象,在许多地方已由法律问题转化成为社会问题。在我国,民事执行的意义是什么,面临着什么问题,又应该怎样去解决。本文试就这些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二、民事执行的概念及特征(一)、民事执行的概念民事执行,也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民事执行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执行依据,行使民事执行权,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行为。(二)、民事执行的特征1、民事执行以债权人的申请为启动条件民事执行是一种实现私权的法律程序,私权的最大特点之一是当事人具有处分权,即权利人既可以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免于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放弃自己的实体权利。所以,执行程序的发动一般必须经债权人的申请,没有债权人的申请,执行机关不得主动采取民事执行行为。执行程序开始以后,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执行机关应立即停止采取执行措施,结束执行程序,而不能以债务人尚未完全履行义务为由继续执行。也就是说,民事执行以债权人的申请为启动条件,执行机关不会依职权主动采取执行措施,这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采用的“不告不理”原则类似,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带来困难,债权人想实现自己的债权,必须向有权的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才能由执行机关来强制执行。因此,执行程序的启动是以债权人的申请为必备条件的。2、执行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4民事执行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活动,由于其涉及到对公民某些权利的剥夺或限制,必须由国家有权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并不是所有的机关都可以行使,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的机关。我国目前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3、以有民事执行名义为前提裁判机关或其他机关确定的实体上的民事权利是实施民事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权利人必须出示裁判机关或其他机关制作的、确定实体民事权利的法律文书,即民事执行名义是执行机关实施民事执行的依据;没有民事执行名义,执行机关不得采取民事执行行为。此外,如果执行名义的内容不明确,无法确定执行目标,执行机关也不能采取执行行为,而应由债权人重新依其实体请求权取得执行名义。即:强制执行必须由执行依据,在执行程序开始前,申请人必须出示裁判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制作的、确认实体权利的法律文书,这是执行机关据以采取强制执行的唯一依据,并且执行机关必须在执行依据确定的范围内采取强制执行,超出范围的部分就会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因此,强制执行的合法有效的前提是存在执行依据。4、强制执行必须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为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途径,强制执行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只有程序公正才能带来实体上的公正,在实现债权的同时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5、强制执行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强制执行是国家执行机关运用公权利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其区别于债务人自觉履行的最大特点,就是国家公权力参与到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的活动中,“强制性”是国家公权力的最显著特征。6、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为条件民事执行是执行机关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程序,债权人之所以请求执行机关实施民事执行,是因为倔务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自己的权利实现遭遇阳碍。如果债务人自觉履行义务,就无需执行机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7、只能由人民法院实施民事执行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活动,只有经国家明确授权的机关才能行使5民事执行权,实施民事执行行为,采取民事执行措施,强制债务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在我国,有权实施民事执行的机关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民事执行。三、民事执行的条件民事执行是完成和落实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民事权利义务的最后阶段,但并非每一个民事案件都须经过这一阶段,只有符合我国执行法律规范的要求,符合执行条件的,才能予以强制执行,执行的条件包括:(一)、执行依据必须是法律文书。这里所指的法律文书指的是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原则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作出的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二)、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必须生效。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以及支付令等都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才能成为执行根据。(三)、执行根据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确定义务人给付某一财物,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不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不能作为执行根据。(四)、必须是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推拖或拒绝履行义务。义务人推拖或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是产生执行的前提。如果义务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程序也就不会发生。(五)、执行必须是在义务人自动履行期满后进行。自动履行期间是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最短期限。给当事人以自动履行义务的时间,是民事诉讼特有的性质决定的。因些,在义务人履行期间内,不得开始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期满是强制执行的重要条件。四、民事执行的意义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不仅仅体现在审判阶段,审判程序只是确认了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在法律上保护了债权人的权利。但债权人能否真正得到利益,或者说能否实现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权6利,则要依靠强制执行的保障。虽然强制执行程序并不一定会发生,但可以对义务人起到震耸的作用,可以促使其履行义务。所以,执行程序能够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以达到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二)、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律文书是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义务自动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本质上是对方是绿的藐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必须强制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可以增其那个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们的生活秩序。实践证明,债权人已经法院确认的债权得不到却是保护,是导致社会秩序不安定的重要原因之一.近些年来,我们国家花大力气进行执行改革,想方设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就是要通过对债权人权利的切实保护,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人们的生活秩序的目的,促进社会的而进一步发展。(四)、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外经济交往的增多,涉外案件也越来越多。通过读涉外民事、经济案件的执行,有力以维护国家主权,保护国家和人民的重大经济利益。五、我国民事执行的现状及执行难的原因(一)我国民事执行的现状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作为私权实现的重要公力救济手段,是现代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由于立法体制、当事人以及地方保护等种种原因,长期以来,生效法律文书难以实现,债权人的私权不能变为现实,“执行难”问题成为困扰我国法院工作的一个焦点问题。尽管1999年中共中央发出11号文件并将“要确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写入党的16大报告中,然而时至今日“执行难”问题未见消失。在执行战线上的广大司法工作人员已经发现民事执行立法滞后,民事强制7执行理论研究滞后,也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应加强民事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方面的研究。(二)执行难的原因1、从立法方面看,我国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近几年来,我国法制工作无论是在立法方面还是在执法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现行民事诉讼法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民事诉讼法篇幅有限,执行部分的条文难以大量增加,执行部分过于简略。由此可见,民事法律本身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和谐的情况并没有完全扭转,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民间纠纷,法律还不适应社会需要的问题更加突出。首先,在民事法律与社会需要关系上,忽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导向作用,民事立法技术落后,立法周期长,使民事立法活动相对与民事执法活动发展的实践,常常处于“滞后”状况;其次,在立法指导思想上,由于推崇“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使得某些民事法律、法规制定过于笼统,过于简单,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不严密,规定太原则,执行机关无法实施,守法者也往往无所适从;再次,对于民事立法活动的协调和监督不够,造成一些法律和法规内容有抵触,使民事执法和法律本救身缺乏“可执行性”,造成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文作为执行根据。2、从机制上看,法院领导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是导致

1 / 1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111doc.com 三一刀客.

备案号:赣ICP备18015867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