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话题十三就业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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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域五就业导引1、了解求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学会权利保护自己的方法2、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应用法律手段维护权利的意识情景剧:小芳的烦心事小芳(女)与小张(男)是中专毕业班的毕业生,准备找工作,某天看到电视播招聘广告:男女不限,中专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25岁以下,小张与小芳均符合条件。小芳与小张参加公司的考试,小芳第2名,小张第41名。小芳很高兴在等通知。角色扮演:小李(人事部经理)小芳与小张(求职人员)小张:小芳,我已经被录取了,你有没有啊?小芳(急了):没有啊!小芳找人事经理小李咨询。小李:按总经理的意思,女职工将来事太多,不如男工利索,所以男职工只要中专以上,但女职工需要大专以上学历才行。所以,你的学历太低了,所以没被录取。不好意思,你另寻高就吧!小芳(气愤):嗯,你们怎么能这样呢?我马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思考:1)这个公司侵犯小芳哪些求职权利?2)你觉得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作出怎样的仲裁?一、求职权利二、求职义务第一课时求职过程权益保护三、求职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1)获得信息权2)接受就业指导权3)被推荐权4)公平待遇权5)求偿权一.求职权利:获取信息权求职业过程中获取需求信息是毕业生求职成功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充分获取职业需求信息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单位。接受就业指导权学校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指导学生如何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自身的情况,准确定位,合理选择职业;同时,学生也可以接受当地政府提供的职业指导。被推荐权主要指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公平待遇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视。求偿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除协议,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就业协议,否则用人单位应对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①就业政策法规咨询②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④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⑤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⑥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常州武进某鸡精公司业务员李某隐瞒公司,制造假鸡精,冒用公司商标,利用公司销售渠道,大量对外销售假冒公司商标的假鸡精。典型案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义务2)诚实守信的义务二.求职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义务毕业生享有国家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同时,也有义务遵守和执行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2)诚实守信的义务劳动者在求职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状况等情况,并出示相应的证明;对用人单位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国庆长假七天,大学城学生向电视台投诉:帮着国美电器举牌七天,但却拿不到劳务费用。经查,学生是通过网络广告被中介推荐去打工,并没有签订劳务协议。典型案例:1)政府部门保护2)学校保护3)毕业生自我保护三.求职权益保护的途径与方法:提高法律维权意识要有契约意识培养诚信意识要有证据意识1)政府部门保护毕业生就业涉及政府的多个部门,这些相关的部门应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各个环节保护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权益。2)学校保护学校加强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得学生在求职过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学会用相关的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学校应通过相应的措施来规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对用人单位在录取过程中的不公平行为,学校应予以抵制。3)毕业生自我保护①提高法律维权意识。在求职过程中,要学会对照国家就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分析求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②树立契饿约意识。求职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就业协议的重要性,一旦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毁约,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培养诚信意识一是要求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必须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欺骗用人单位;二是要求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增强识别用人单位是否诚信的意识。④要有证据意识。求职过程中,当权益受到侵害,通过法律维权时,证据意识至关重要。证据意识一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求职过程中要有意识要求对方出示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二是要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如保存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的广告、往来传真、邮件等三是要有应用证据的意识。维护权益的过程中,要知道举证责任在对方不在自己,维护什么样的权益,需要什么样的证据。二、求职权利三、求职义务课文总结第一课时求职过程权益保护四、途径方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某公司为了将其产品迅速推向市场,登出广告寻找推销产品的合作者。王先生是一自由职业者,他与公司签定了一份推销协议,双方约定:王先生帮助公司推销产品,按推销售价的20%提成,除推销产品外,双方不发生任何关系。思考:王先生与公司的关系是否为劳动法律关系?探究学习一、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第二课时劳动过程权益保护三、切实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利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呢?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在我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法定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1)享有平等就业与选择职业2)获得劳动报酬权利3)法定休息休假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5)获得本岗位安全卫生知识、技术学习和培训权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7)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一.劳动者合法基本权利:何先生是某公司员工。2010年9月24日下午的上班时间,何先生在车间旁的厕所内摔伤。何先生2010年10月8日向某区劳动局申请摔伤性质认定,劳动局认定何先生不是工伤。何先生不服,认为摔伤明显是被厕所内地面积水滑倒所致,且应与工作有关,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消劳动局对其摔伤性质的认定。思考:劳动局的认定正确吗?人民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探究学习小张的母亲病了,小张四年未休过探亲假,这次他向单位提出休假探亲,单位以他已在本地结婚为由,不批探亲假。小张工作的工厂既有刺耳的噪音,又有刺眼的电焊强光。工人向工厂要求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遭到厂长拒绝。单位只给部分资格老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小张等不在其中。思考:小张的哪些权利被侵犯?1)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李先生是吊车安检员,李先生有一次只做了一般检查,没按规定给吊车的关键部位钢丝绳做例行安检,结果发生吊绳断裂,将一名工人砸伤。经鉴定系钢丝绳使用时间过长,没有及时更换所致。思考:李先生有没有违背劳动者义务?李先生违反劳动安全检查制度,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给事故发生留下了隐患,违反了劳动者的义李先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乡巴佬的内幕——原来是以对人体危害极大的焦糖色素调黑以化学染料酸性橙为食品染红,记者在暗访时发现堆放着冷冻的鸡腿和鸡翅很多包装袋已经破损了,工人们很随意地在上面踩来踩去。在卤制车间里,卤好的鸡翅掉在了沾满油污的地上,又被工人捡起来,扔回锅里继续加工。劳动者缺“什么”缺失良知和道德红与黑——乡巴佬的内幕红与黑劳动者更要遵守职业道德下列内容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还是义务?用连线作出判断:劳动者权利劳动者义务1、提高职业技能2、接受职业技能培训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劳动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6、遵守职业道德7、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农民工李志强好似把自己卖给了工地,身份证被工头扣着,每天在工地上从6点干到22点,就图40元一天的工钱。本来“五一”想带女儿外出逛逛,可工头不让休假,而且没有加班工资。五月底工程做完了,满以为可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给女儿交学费。可工资被一拖再拖,没了音信。他知道现在象他这样没文化的人找工作挺难的便依然在工地上讨生计。但由于长期得不到休息再加上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六月的一天他在恍惚中从脚手架上跌了下来致残。别说社会保险和赔偿,就连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也一个子儿没拿到。为了讨回自己的劳动报酬和正当权益,李志强从七月到十二月,先后经历了向用工单位讨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到法院起诉几个过程。平等择业休息休假取得报酬安全保护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提请争议处理课后巩固:李志强哪些权利被侵犯?怎么保护?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慎防陷阱三.切实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订立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并介绍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劳动合同生效。陷阱之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陷阱之二:【扣押证件或收取押金】陷阱之三:【必备条款不齐全】陷阱之四:【不参加社会保险】陷阱之五:【设置“霸王条款”】陷阱之六:【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陷阱之七:【滥用试用期】陷阱之八:【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陷阱之九:【违法约定违约金】陷阱之十:【劳动合同文本不交给劳动者】妈妈,作为实习生的我签订的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吗?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妈,用人单位在正式录用后一个月后,仍不签劳动合同,我该如何处理?不按时签,应支付双倍工资妈妈,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合同内容:期限为一年,工作内容是收银员。劳动报酬月薪1100元。单位有权随时要求职工加班,职工无权拒绝,职工加班无权索要额外报酬。社会保险由职工自理,单位每月在工资里另付180元。劳动者愿意就签字,不愿意就走人。无效妈,这样的劳动合同签订有效吗?妈,这样的劳动合同签订有效吗?合同内容:期限是一年,工作岗位是会计,月薪1000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为800元。职工必须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费1500元由公司支付,但职工必须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合法不合法妈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知识链接: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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