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材料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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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材料考核方法为加强材料费用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工作,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本矿2010年各项指标顺利完成,严肃材料成本管理,经矿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一、强化生产成本管理,降低生产消耗,实行多层次管理体系架构,从矿级领导到材料管理部门(核算、财务、供应),从管理部门到材料管理职能部门(调度、安全、机电、通风、技术、监控),从职能部门到队组,从队组到班组,从班组到职工,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奖罚兑现。全矿使用材料分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进行独立考核。1、调度室、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生产作业中实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科学合理选用支护材料,抓好回收复用。负责所有皮带、钢轨使用管理,合理安排新皮带钢轨的投入,特别是皮带,严格使用周期,强化回收复用管理。管理考核项:坑木、火药、雷管、支护用品、建工材料、皮带、钢轨。2、机电科、监控室: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管好、用好、保养好生产设备,对设备要搞好调剂,避免设备闲置,同时降低设备损耗,合理控制油脂、配件等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制度。管理考核项:钢丝绳、电缆、配件、专用工具、油脂及乳化液。3、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合理安排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的使用和回收复用,及时掌握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周期,严格控制重复投入。管理考核项:“一通三防“材料、自救器、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4、核算室、供应科:负责管理全矿所有材料,分管以上三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以外的其它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管、供、用效益,加强储备管理,确保生产所需,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特别是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配件,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挖掘物资潜力,充分发挥回收复用物资的效能。管理考核指标:除以上四个职能部门管理考核以外的指标。二、管理程序1、每月由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当月任务计划,制定材料领用计划,分五大类明细(计划材料准确率达80%以上),分别报材料分管职能部门审批,分管领导同意,经营矿长批准后报核算室,根据分管部门意见及任务完成量分三次下拨材料费用限额。2、各分管部门审批领用材料计划时,应先清查使用库存材料及复用回收材料。确需新增的,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各材料使用单位如遇当月费用不足,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部门审核批准,分管矿领导同意后,可由分管部门负责在季度指标内调整使用,原则上不允许月度使用材料费用超过季度计划材料费用。3、由于生产工艺改变或其它因素需追加材料,由使用单位技术员根据技术要求,按材料分类合理制定材料计划(材料计划的准确率作为年度考核技术人员的依据),经分管部门严格审核,现场核实,分管矿领导同意,经营矿长批准后(5万元以上及月度累计5万元以上,呈矿长批准),报企管科核对无误后,下拨材料限额费用。专项费用严禁改变用途,否则按超耗处罚责任人。4、所有专项工程使用材料,按审核后的工程材料预算,由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材料计划,报分管部门、分管领导、经营矿长(5万元以上呈矿长)批准后,企管科根据工程进度分解下达材料限额费用。5、劳保用品的领用和管理由供应科按照劳动用品发放规定,采用一人一本一卡进行审批、建帐发放。6、供应科根据材料限额费用审批手续,审查核对领用物品无误后,发放材料。7、各分管部门及材料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材料出入库审批原始台帐,交旧领新、回收复用台帐。各生产班组要有材料领用原始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班次、物品名称、数量、用途)。三、考核与奖罚1、规范材料管理考核程序,实行分口管理,逐级考核。企管科、财务科、计划科负责管理控制材料计划总费用,材料总费用根据分管权限分解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负责材料的测定、消耗管理及质量反馈工作,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2、由经营矿长对材料消耗管理总负责,分管矿领导对材料消耗分口负责,并对企管、财务、计划实行第一级考核。企管、财务、计划对五职能部门实行第二级考核。五职能部门按分管权限,对材料使用单位实行第三级考核。材料使用单位对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实行第四级考核。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对本班职工材料消耗实行第五级考核。3、考核内容要详实、细分,如两用材料的领用考核制度,应对使用单位公用工具以队(科)为单位办理工具卡,按使用单位、使用周期进行配备。对个人工具严格管理,按其使用期限进行配备。其它设备及专用工具等,考核部门及供应科要建立独立考核台帐,便于管理考核使用周期、库存量、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要做到有旧的不领新的,能修的绝不报废,从而将回收复用工作变成节约材料的重要手段之一。对部分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实行月度分解、季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指导如下:①、班组对职工考核内容为:任务完成与材料消耗比值;是否有人为损坏浪费(按材料原价值50%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的100%处罚)。当班考核情况当班汇报队组(科)。②、使用单位(科、队)对班组考核内容:当班材料消耗与任务完成比值;是否有材料超用(如无队组(科)负责人批准,超用按材料原价值的50%计入当班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100%当班处罚)。③、五职能部门对使用单位实行材料费用分项考核(具体考核细则附后)。④、管理部门对五大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⑴材料费用超(节)额(按测算计划费用与审批后的领用计划费用双重考核),按超(节)费用绝对额的70%进行奖罚,在当月工资考核中奖罚35%(其中兑现材料超(节)单位25%,职能分管部门2%—10%,应消耗而未消耗的,如乳化液、润滑油不做节约费用奖励)。⑵、经查发现有材料丢失(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按丢失材料原价值100%处罚单位(责任人由队组(科)职能分管部门处罚),连带处罚职能分管部门丢失材料数量原价值的5%—20%。⑶、经查发现职能分管部门无材料分类明细审批台帐或记录不全的,处罚500—1000元。⑷、经查发现应回收复用而未回收复用的,按应回收材料(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确认)原价值的5%—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按有关规定执行)。⑸、经查有库存或已出库未用的材料,而重复审批新领用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⑹、未实行月度盘库或记录不全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每月3日前将上月底盘库记录表,包括现场盘点表,报企管科一份)。⑺、对超领未用的物资限期退库,未能按期退库,按超耗管理费用50%处罚。⑻、对回收复用材料未及时修理复用,增加新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⑼、对能修复使用而按报废处理的,执行原价值的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⑽、对弄虚作假、传递不真实数据的,处罚传递单位负责人1000—5000元,合并执行责任追究制。⑾、对传递数据不及时,延误考核的部门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⑿、供应科应建立交旧领新制度,对应交旧而未交,经查属实的,处罚供应科1000—5000元。单件材料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未执行交旧制度的(已发放新的),按丢失处罚,执行原价值100%,由供应科承担(交旧领新种类按供应科附表执行)。⒀、对因材料管理扯皮造成延误生产的,执行调度索赔制度。四、经营矿长对管理科室的考核内容:1、无材料领用审批手续下拨材料费用,按下拨材料费用的50%—100%处罚责任人。2、由于汇总材料费用误差,导致决策错误的,处罚管理科室5000—10000元,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2000元。3、对提供材料数据不及时,影响工作的,处罚管理科室负责人500—1000元。4、由企管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材料使用情况,无检查记录,处罚管理科室500—1000元。5、对弄虚作假、数字不实的单位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2000—3000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五、其它1、各单位要突出现场细化管理,在材料管理上做到既要抱“西瓜”,又要捡“芝麻”。在所辖材料管理责任区,要“精耕细做”,克服生产管理与经营管理不协调理念,全面实现精细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2、对年度超耗或节约材料费用的单位,除35%在月度工资考核兑现外,剩余35%年末一次性考核兑现,并对材料管理中涉及人员根据材料超耗或节约情况给予奖罚。3、各材料使用单位在3月15日前,将本单位材料管理考核细则分别报材料分管部门、企管科各一份,逾期未报或敷衍了事的,处罚单位负责人1000—2000元(在5月份工资考核中兑现)。4、每月5日前由财务科传递各单位上月材料实际消耗费用情况,各职能部门传递材料使用考核奖罚情况。5、各单位材料员于每月5日前到企管科核实上月实际材料费用使用情况。6、严格材料领用程序,先批后用。特殊情况急件,按有关通知令执行(必须经材料分管矿领导同意),可临时借料,借料后3日内补办审批领用手续,否则按超耗处理。六、本办法解释权归A煤矿。七、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2:A矿支护用品材料管理考核制度为更好地适应我矿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护用品材料管理,严格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部门材料管理职责1、生产科为支护用品、火工品、坑木、坑代品、坑代配件的直接管理单位和审批单位。2、各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管理库房并建立物资台帐,对各种物资的入库要认真登记,对物资的出库必须有出库手续。3、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使用和考核制定,生产科每月不定期对各使用队组的内部使用和考核制度进行检查,对无帐、帐目不清、帐目不全,领用无出库手续,且不进行内部考核的单位,每查出一次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4、生产科及有关科室指派专人,不定期深入井下各生产队组,对材料使用情况及浪费情况进行清点核实。5、对支护用品材料消耗的考核由生产科牵头供应科、企管科配合、生产矿长审批后、专递到企管科考核。二、材料审批、领用1、所有支护材料领用时,必须出具领料单,由单位主管、生产科长、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发料。2、生产科必须对所有支护材料领用情况,建账登记。3、各队组必须严格材料领用手续,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台帐,对于支护用品,需要确定各班管理人员,并出具使用情况日报,每旬对使用情况报生产科管理人员,生产科根据每旬使用情况批发下一旬材料。4、对生产科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各队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追加材料由生产科、调度室、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领用,使用后经生产科、企管科核实使用情况,发现追加材料与实际不符时,超出部分按浪费处罚。三、材料消耗管理1、各采掘队组要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使用支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保证在领用、保存、运输期间不丢失、不损坏,在使用期间不浪费,做到精打细算,精心管理。2、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坑木及其他支护材料时,使用队组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生产科长、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领用,生产科派专人现场核实材料的用量。若现场使用与追加申请不符时,以现场用料考核。3、对于材料管理领用中出现丢失、损坏或浪费情况时,将对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4、各队组领用的支护用品必须严格把关,领用时必须核对规程中要求的使用规格与实物是否一致,产品有无合格证,产品是否过期,不得使用三无产品。5、井下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材料牌板,支护用品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四、回收复用、修旧利废1、工字钢棚的回收:要求工字钢棚全部回收,回收前由生产科坑代员、企管科人员现场清点数量并考核,每回收一架棚,支付队组100元,每少回收一架棚,罚队组500元,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科、调度室、生产矿长批准后,可免予处罚。2、两顺槽铁饼、钢带、锚索托梁的回收:铁饼回收率不得少于60%,钢带回收率不得少于40%,锚索托梁回收率不得少于50%,每回收一个铁饼支付队组2元,每回收一根钢带支付队组5元,每回收一块锚索托梁支付队组10元,每少回收一个铁饼处罚队组4元,每少回收一根钢带处罚队组10元,每少回收一块锚索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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