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比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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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比较研究1-------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为例刘光哲(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院,陕西杨凌712100)摘要:我国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呈现多样化特点。但同美国大学为主的农业推广体系相比,我国的大学农业推广体系在法律和制度保障方面还不健全;资金保障渠道少且不稳定;组织构成多元化,但科技推广服务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和组织;大学农业推广服务是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有效补充,但其内涵和外延相对局限;大学试验示范站的研究创新功能亟待提高完善。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以自身的科技成果创新引导科技推广是我国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持续建设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大学;比较研究AComparativeStudyonUniversity-basedAgriculturalExtensionSystembetweenChinaandU.SLIUGuang-zhe(CollegeofForestry,NorthwestA&FUniversity,Yangling,Shaanxi712100,China)Abstract:University-basedagriculturalextensioninChinahasemergedinadiversepatternduetovariousdemandsoffarmersandtheneedsforpromotionoftheregionalindustrialization.Comparedtotheuniversity-basedagriculturalextensionsysteminU.S,China’suniversity-basedagriculturalextensionsystemisstillnotcompleteinlegalandinstitutionalconstructionandlackingmulti-approachedfunding.Composedofvariousorganizationsandunits,itisdependentongovernmentfordrivingororganizingtheactivities,effectivecompensationforgovernmentfive-leveledagriculturalextensionsystem.Agriculturalexperimentalstationswithintheuniversity-basedagriculturalextensionsystemarestillshortofcontinualinnovativeresearchresultstosupporttheextensionstationsdispersedindifferentregions.Thestudyconcludesthattostrengthenthelegalandinstitutionalsystemconstructionandsupportiveinnovativeresearchisthekeytoensure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university-basedagriculturalextensionsysteminChina.Keywords:Agriculturalextension;university;comparativestudy1杨凌科技推广基金项目(编号740114220201):现代农业科技培训方案类型集成与优化项目总结作者简介:刘光哲(1966-),男,陕西西乡人,博士研究生,从事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方向的研究前言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民由过去以粮食生产和种植业为主的季节性需求转变为常年的经常需求,由单一性需求转变为的多层次和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也由过去单一的政府四级推广主体,呈现出多方参与的多元化主体【1】。同时,现代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发展也为农业院校(包括林业院校)赋予了新的内涵,其功能正从教育教学中心向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多功能发展,在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如何将农业院校的知识资源迅速传播、扩散到广大农村,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成为提高学校声誉,扩大学校影响,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关键所在【2】。我国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以下简称大学农业推广)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孕育而生的一种服务于“三农”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类型,对地方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农业部等部委对大学的社会化服务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教育部要求高校要树立“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思想,做到“顶天立地”(既做好教育和研究,又要服务社会)【3】。不同类型国家由于经济体制和社会背景的不同,存在着多种类型的农业推广体系,美国是以大学农业推广为主导的典型代表【4】。我国大学农业推广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在构建我国大学农业推广体系过程中,应该注意借鉴国际上同类型推广体系的理论和经验。国内多数的研究主要笼统地把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实际上是政府的五级农业推广体系)和美国的大学农业推广体系的比较【5-7】,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之间比较研究还少见。本文将在我国现阶段大学农业推广实践类型简介之后,比较分析我国大学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美国大学为主导的合作推广体系相同与不同之处,以期这种思考有助于我国大学农业推广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一、我国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的几种实践类型1.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山道路”河北农业大学从上世纪80年代初年开始承担河北省太行山区综合开发研究课题。围绕改变山区的生态环境,帮助农民迅速脱贫的目标,组建了多学科联合的农村团队。按照山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山区“人穷灾多”的特点,坚持综合开发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生产为科研出题,科研为生产解难”,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科技富民的“太行山道路”。经过多年的实践,当地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的收入从80年代的年人均50元(当时全国农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30元),到1998年人均年收入达到1500元【8-9】。2.南京农业大学---科教兴农的“科技大篷车”针对各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遇到不同程度困扰,“三农”问题不断增多等现状,南京农业大学开出“科技大篷车”,开展培训讲座、科技咨询、现场指导、赠送资料、考察规划五种形式服务于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创办科教兴农网站、电话咨询、协办报刊、制作光盘、出版科普书籍、远程教育等方式,把农民和农业科技紧密联系在一起。十几年来,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大篷车”行程几十万公里,遍及江苏、江西、安徽、湖北等地的60多个县(市)、500多个乡村【10-11】。3.东北农业大学-----“农业专家在线”科技如何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如何被最需要的人及时掌握?如何让科技与信息为农民奔小康助力?东北农业大学发挥高校人才和学优势,集中数十名专家,利用网络技术,面向三农传播农业科技与成果,负责提供科技咨询、农情分析、市场评估、国内外农业科技动态、灾害预测及病虫害防治、畜禽疾病防治等方面的服务,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数字化信息和咨询服务,被农民和农业科技人员亲切地称为科技110。据学校统计,平均日访问量3000次,其中,点击用户40%来自黑龙江省、33%来自国内其他地区、27%来自国外【12】。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以试验示范站(基地)为载体,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两翼的科技推广模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凝练建校70多年来科技推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国家-州政府-大学”合作推广体制的成功经验,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近些年来在陕西区域主导产业中心地带建设了白水苹果、秦岭北麓猕猴桃、阎良甜瓜、西乡茶叶、商洛核桃板栗、安康水产养殖以及陕北清涧红枣等9个农业试验示范站(基地),在省外建立了诸如天水设施农业、泾川高效农业、宁夏奶牛、新疆棉花等50多个以项目带动的示范基地。同时,结合农村季节、生产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对基层农技人员和行政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和专业示范户、项目实施区广大农民三个层次开展系列化培训;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信息技术,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科技、市场、政策等综合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农民科学生产、科学决策和科学经营。初步形成了不同区域主导产业的农业试验示范站(基地)为载体,多层次科技培训和多渠道信息服务网络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科技推广模式雏形【13-14】。三、中美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比较特征描述是比较不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要手段。关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特征,荷兰著名的推广理论家Roiling曾提出从形成体系的制度特点分析,如:创新的实质和农民认知过程的特点【15】。我国学者从推广体系构成特征来分析,如:组织机构的构成、推广人员的特点以及推广投资渠道等几个方面【1,2,4,5,7】。本文综合两种分析方式,从制度和法律基础,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资金来源,职能和任务、主导地位程度、试验站的作用六个方面,把我国大学农业推广同美国大学主导的农业推广进行了比较。(一)制度和法律基础美国大学农业推广体系诞生基础是美国国会于1862年通过的《莫里尔法》(MorrillAct)、1887年通过的《哈奇法》(HatchAct)以及1914年通过的《史密斯-利佛法》(Smith-LeverAct),历时72年。《莫里尔法》促成了美国赠地大学(后来的州立大学)的建立;《哈奇法》也叫农业试验站法,促成了州立大学农业试验站的建立,密切了大学教学和科研之间的关系;《史密斯-利佛法》标志着以大学为主体,以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县政府的合作为特征的农业合作推广体系形成,合作推广是美国农业推广体系最本质的制度【4】。从宏观上看,我国1993年颁布的农业技术推广法阐述了以政府五级推广网络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宗旨、目的、方针、推广方式方法等。然而对于农业大学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只是一种鼓励性的表述,国家的政策法规还没有明确把农业大学的科技推广纳入国家的推广体系建设之中。从微观上观察,各农业大学本身结合具体的推广工作虽然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鼓励政策,但从根本上保证和激励大学的教师以及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推广的政策制度还没健全,氛围还没形成。值得欣慰的是,近些年来国家有关部委越来越多的政策性文件中对于大学科技推广有着明确的支持态度。《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明确提出要“充分调动科技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专业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支持农业大中专院校参与农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2006年底,《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旗帜鲜明的提出:高校要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高等学校的发展融入现代化建设之中。考虑到科技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07年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明确表示:要从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多元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农村科技的“零距离服务”。这些精神和思想坚定了农业大学走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的信心,有力地支持了我国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探索。(二)、机构支撑和人员组成美国的大学农业推广体系已经纳入了州立大学的机构编制中。各州农业推广站隶属于州立大学(赠地大学),站长由州立大学农学院院长兼任,农学院各系、各学院教授组成,具体负责制订推广计划,设计推广方案,实施推广项目【4-6】。图1是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农业与环境学院推广机构设置简略图。可以看出学院四个区域主任负责159个县推广中,并联合为一体;推广专家小组服务于四大推广区域,体现出了大学作为农业推广的中心主导地位。我国目前的大学农业推广体系机构,以大学职能部门负责、学院管理(基地)、政府合作以及相关企业和基层农业推广部门(林业、农业、水利等)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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