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保险业风险案例案例1-41为骗保险烧死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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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保险业风险案例案例1-41为骗保险烧死母亲一、案例介绍(一)现场疑点不少,作案动机不足1997年11月13日下午2点多钟,黑龙江省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公安派出所的电话骤然响起:“我嫂子陆桂花被烧死在家里……。所长田立新立即率民警赶赴现场——孤山村5组村民陆桂花家中。民警们赶到时,死者24岁的儿子初志刚及其四叔(报案人)等部分亲属已在院中等候。初志刚哭丧着脸把民警领进东屋,嘴里嘟囔着“我母亲死得不明不白”。东屋一片狼藉,烟味仍很浓,前后窗的玻璃均已破碎。死者头朝里蜷曲在炕上,其状惨不忍睹。铺在炕头的地板革表面被烧焦了一部分。派出所民警在初步查看了现场后,迅速向新组建的分局刑警大队报了案。刑警大队的侦查员们火速赶到现场。他们很快获悉,第一个到现场并发现陆桂花被烧死的人,是她的儿子初志刚。据初志刚说,12日下午,母亲要他和从凤城来的大舅帮着渍酸菜。三个人一直忙到晚上六七点钟,炕被烧得很热。大舅忙完便去一位亲戚家了。晚上8点半左右,母子二人吃过晚饭,母亲说想孙子了,要他去石城村(骑自行车约需1小时30分)的岳父家把孩子接回来。于是,他骑着自行车于当天晚上9点多钟到了岳父家,并在那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下午1点多钟回到家时,发现家中浓烟弥漫,他忙砸碎了窗玻璃放烟,待进屋时才发现母亲已经死亡。他又匆忙赶到几位亲戚家报丧,并委托有手机的四叔向派出所报了案。初志刚介绍情况时,反复强调因为渍酸菜而使炕被烧得很热。在听取初志刚介绍的同时,公安人员仔细勘查了现场。他们发现,虽然炕头位置的地板革表面被部分烧焦,但其背面却没有烧痕,这说明火并不是由于炕被烧得过热而引起的。同时,从屋内墙皮被烧烤的程度看,瞬间火势很强,像是汽油或酒精等易燃物质突然燃烧的结果。现场勘查结束后,公安人员已发现了多处疑点,而第一个到现场的初志刚对这些疑点的解释含糊其辞,有的很难令人置信。公安人员一一作了记录后向死者家属提出需要验尸以查出死因。14日上午,验尸结果出来了,死者系因吸入过量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中毒而死。尽管此时初志刚身上有不少疑点,但却一时没有发现什么作案动机。于是,公安人员告知死者家属,尸体可以自行处理了。(二)保险公司震惊,提供重要线索14日下午,丹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获悉一个重要线索:不久前,初志刚以受益人的身分,在两家保险公司为其母亲投了多份以意外伤害项目为主的保险,保险总金额达119.232万元。原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丹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寿险部一科科长于波,14日上午突然接到初志刚打来的一个电话,询问被火烧死是否属意外伤害并告知其母被烧死一事。几分种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也接到了初志刚同样内容的电话。初志刚的电话着实震惊了两个保险公司的领导,两家公司立即成立了由业务骨干组成的理赔专案小组赶赴现场。这个小组在现场发现的诸如起火原因等几处疑点与公安人员发现的基本相似。回到公司后,他们立即将初志刚曾为其母投了巨额保险这一重要情况告知了公安机关。振安区公安分局局长徐泽生、副局长张全晓在认真分析了诸多疑点之后,果断下令:马上传唤初志刚!14日下午,死者家属刚在院子里搭起了灵棚,身穿孝服的初志刚便被传唤到镇派出所里。16日上午9时许,机关算尽的初志刚终于“缴械投降”,痛哭流涕地供述了整个犯罪过程。(三)渴望人生“辉煌”,恶念终于产生熟悉初志刚的人都说此人非常聪明,跟着父亲学了两年木匠活,手艺很快超过父亲,父亲反而成了他的帮手。后来,城里兴起铝合金装修,他一学便会,领着父亲在城里找零活干起了装修。然而,在城里干装修的这几年使他眼界大开,他的心已无法安于过自家三间瓦房几亩菜地的生活。每当给那些有钱的人家装修房子,他在羡慕人家的同时,更诅咒命运的不公。他在日记中写道:“看到那些大款们富丽堂皇的房子,我便问自己,为什么要为他们装修?我的生活为什么会是这样?”今年夏季,初志刚在给某保险公司的一位职员家装修时,无意中了解到保险业务中某些保项可使受益人获得巨额保赔。于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计划开始在他心中酝酿。(四)投下巨额保险,等待时机到来7月末的一天上午,初志刚来到太平洋保险公司寿险部,咨询人寿保险。一周之后,初志刚再次来到该公司,要求为母亲投保福禄寿险和意外伤害险。8月8日,初志刚第三次来到这家公司,为母亲办理了福禄寿险(C款)1份,长顺安全险(甲款)两份。8月20日,初志刚声称其母认为保额太少,要追加20份长顺安全险(甲款)。工作人员告诉他,超过50万元保额的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他说其母身体健康,对体检非常反感。工作人员坚持要去体检,他只好同意。8月25日,初志刚第5次来到太平洋保险公司,又为其母办理了长顺安全险(甲款)17份。至此,初志刚以受益人的身分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为其母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达78.732万元,支付保费23835元。8月22日,初志刚在村口等候前往他家欲对其母陆桂花进行体检的几位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再次强调其母讨厌体检,并说,如果母亲问起他们是干什么的,就说是在邮电局工作的朋友,来看看刚满月的孩子。当几位工作人员告诉陆桂花他们是保险公司人员的时候,初志刚忙抢着解释他们是来家中看看是否要给房子保险的。10月末的一天,初志刚又来到了人寿保险公司,同样以受益人的身分为其母投了保额为40.5万元的巨额意外伤害险,支付保费4000余元。初志刚为其母投保所需近3万元保费中,有4000元是从岳父家借的,去年结婚时妻子陪嫁的4000元也被他要了来,还有6000元是银行贷款,其余都是从别人那里借的。接下来便是寻找时机。这期间,初志刚的日记上不时出现这样的句子:“无毒不丈夫,忍、忍……”他在日记中发誓要让妻子过上好日子。同时,他又心怀叵测地研究了一番法律,租了一些侦探片的录像带回家潜心琢磨。10月末,债主的不断讨债令初志刚心烦意乱。他想,看来得尽快下手了。(五)逆子丧尽天良,两度纵火杀母11月12日,对于初志刚来说,是一个“黄道吉日”。这一天,妻子住在娘家不能回来;妹妹与凤城的大舅妈一道去了凤城;同时,初志刚和父亲为市内一户人家装修的活也将在这一天完工,13日父亲就要收工回家了,为了不让父亲碍事,他谎称自己的自行车坏了,要借父亲的车子用一下,这样,老实巴交的父亲便只好在市内过夜了;从凤城来家中串门的大舅在帮母亲收完地里的白菜后,打算把菜渍上。初志刚此前曾听说过有的人家渍菜时,炕被烧得过热而引起火灾。于是,一个罪恶的念头在他的头脑中迅速产生。12日下午,初志刚回到家后帮母亲和大舅渍菜,3人一直忙到晚上6点多种,炕被烧得很热。大舅渍完菜便去别的亲戚家了,家中只有陆桂花、初志刚母子。晚上11点多钟,初志刚轻轻翻身下炕,悄悄来到厨房,通过火墙上的小窗凝视着母亲。时间正在分分秒秒地逝去……终于,他下了狠心用力拧开了早已准备好的酒精瓶子,将酒精从火墙上的窗口向母亲的身上洒去,然后,划着了一根火柴。正在熟睡的母亲被这突如其来的大火烧醒了,挣扎着爬起来,不住地喊着儿子的名字。此时,她的儿子正从火墙上的窗户目睹着母亲挣扎时的惨状。也许是已近泯灭的人性有了点复苏,初志刚用瓢从水缸里舀满水冲进屋子,向母亲身上泼去。母亲身上的火被扑灭了,初志刚便对母亲说“出去找大夫”,又来到厨房。屋子里不住地传来母亲的阵阵呻吟。初志刚从窗户望着母亲的背影,心想母亲已经烧成这样,若此时罢手,将来的医疗也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于是,他再次拿起了酒精瓶,将剩余的酒精全部泼向了已严重烧伤的母亲,然后拾起地上的一根竹杆,将其点燃,从窗口伸进了屋子里……屋子里顿时又传出母亲撕心裂肺般的喊叫。据初志刚供述,他这时将自己房间的一床被弄湿后,再一次冲进母亲的屋子,把被子盖到了母亲的身上……“妈,我马上去找医生。”说罢,他反锁上房门,离开屋子,来到了院子里,默默地坐在猪圈旁。13日早晨5点左右,初志刚回了一趟屋子,发现母亲已经死了。当天上午,初志刚乘出租车到几位亲戚家报丧,并再三叮嘱岳父,如果有人问起前一天(12日)晚上他是否来过岳父家,就说晚上9点多钟来的,在这过的夜。一切安排妥当,他让四叔用手机报了案……初志刚在交待了犯罪经过之后,竟向公安人员提出了一个请求:再给我一年时间,让我拼命地干一年活,给妻子和年幼的儿子攒点儿钱。(参见《奇案》南方日报出版社1999年)案例1-42亿元保险单下的特大焚尸骗保案一、案例介绍(一)清洁工吓得一路喊叫1996年10月30日早晨,天气晴朗,负责深圳华侨城建设指挥部门前卫生的阿婆,象往常一样起得很早,她要在人们上班之前完成这里的卫生清扫工作。7点20分左右,当她扫地扫到门西侧的荔枝园时,她突然惊叫起来:“有死人!”她扔掉扫把,边跑边头也不回地直冲附近的沙河派出所。约5分钟后沙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约10分钟后南山区公安分局的赵虎局长、郑祥副局长以及几个侦技人员赶到现场。现场位于华侨城建设指挥部门口西侧约20米处的荔枝树林中,尸体为男性,身长约1.68米,呈仰卧状,除足部外,脚上一双帆布运动鞋完好,其他部位都被烧过,该尸体面容已毁,辨认不清,侦技人员在尸体头枕部检查发现有钝器撞击的痕迹——一个小小的创口。进一步检验,发现血液中酒精浓度较高,已达到醉酒程度,据检测分析,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食以后1-2小时内死亡。尸体肺部水肿明显(烟尘所呛),这说明这男子是在濒死状态下被烧死的。在现场,侦技人员还提取到刻有“万筱明”字样的K金脚链一条,台湾产香烟盒一个,5元面值的台湾硬币12枚以及其它物品。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焚尸案,发生在深圳著名旅游区,又与海峡彼岸的台湾人士有关,因此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景涣对此案作了批示:“南山分局一定要全力以赴侦破此案。”死者是谁?脚链上刻着“万筱明”又是谁?凶手是谁?为什么要抢劫杀人?为什么又要焚尸?焚尸为什么在现场还要留下一条刻有姓名的金链?疑团,象浓雾一样笼罩着专案组办案人员。(二)现场勘察未完,报案者已到9点钟,现场勘查还没结束,南山公安分局刑警队就走进了一名叫万筱立的报案者。报案者向警方报称,其弟弟万筱明失踪。负责侦破此案的民警就象“捡了个馅饼”,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记录着报案人万筱立所说的每一句话。万筱立说,与她37岁的弟弟万筱明是10月26日跟随旅行团,从台湾乘飞机到澳门,经珠海入境后,乘船到蛇口港,然后又转乘中巴来到华侨城的。当晚入住的是海景酒店1307房,10月28日,万筱明去东门游玩时认识了一个女青年约29号再见面,29日上午10点多钟,弟弟起床洗脸后向她要了两仟港元出去赴约,讲好回来一起吃午饭的,但到现在还没回来,而且没有任何信息。从万筱立提供的情况来看,这很可能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三)调查取证,疑点重重于是,专案组的民警根据万筱立提供的情况进行着大量而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万筱明的关系人以及可能去过的任何地方,包括这些地点的发廊、卡拉OK歌舞厅等场所进行了大规模的走访调查,并贴出协查通报,号召广大群众提供知情线索。经过民警们一段时间的走访、接触,疑点越来越清晰,原先的关于“抢劫杀人”的初步推断渐渐站不住脚,疑点集中起来有:1、万筱立反映弟弟万筱明颈部戴着一条非金质链,而死者身上没有,但却刻有“万筱明”字样的K金链一条,抢劫为何会漏下这条金链?2、万氏姐弟两次来深圳,都说是旅游,但相隔时间太短。1996年10月8日到10日,万氏姐弟曾到深圳,十几天后又再次来深。万筱立解释说因为上次弟弟感冒未玩好,这次再来是还弟弟的心愿,而调查证实,第一次万氏姐弟参加了旅行团全部行程,游览了原定的所有景点,而这次他们随旅行团来却没有到任何景点参观游玩。她们为何如此频繁来深圳,个中有何奥秘?3、在到殡仪馆认尸时,面对已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万筱立却一眼就断定是她弟弟,她为何这么肯定?4、调查中万筱立只有弟弟一个亲人,可面对弟弟的死亡,她只干嚎几声,就恢复了平常,而且,在从殡仪馆回南山的路上,她竟与陪同的民警拉起了家常谈笑风生。5、据海景酒店服务员说,10月28日晚上,万筱立曾讲过他弟弟失踪,但结果她弟弟当晚又回来了,29日晚她又讲弟弟失踪,这很不正常。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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