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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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第三章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11:222第二章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第一节:商业银行制度安排•第二节: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第三节: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第四节: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探讨11:223第一节商业银行制度安排商业银行制度是指一国用法律形式所确定的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及其体系构成。商业银行制度模式:A。单一银行制:美国B。总分行制:英国C。银行控股公司制D。连锁银行制E。代理行制11:224一、单一银行制单一银行制:是指一种仅设立总行,业务活动完全由总行经营,不下设任何分支行的商业银行形式。主要国家:美国A。美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业务应由各个独立的商业银行本部经营,不许设立分支机构B。美国的社会背景:联邦制,各州独立性大,经济发展不平衡,需要保护本地信贷资源和中小银行C。1980s:三分之一的州实行严格的单一银行制11:225•单一银行制的优点:A。防止垄断,促进自由竞争B。有利于与本地政府协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C。具有独立性、自由性、灵活性D。管理层次,便于协调,工作效率高11:226•单一银行制的缺点A。不利于银行的发展和创新(单位成本高,不利于采用新技术,新管理手段)B。资金较弱,难以有效抵御风险(资金来源仅限于本地)C。不利于银行业务的外向型发展,无法提高竞争力11:227•单一银行制在美国的变迁A。1970s:开始呼吁废除B。1993:39个州及D.C.允许开设分行C。1994:单一银行制废除(通过立法,允许开设分行)•美国银行注册制度A。国民银行(国民银行法,参加联储)B。州银行(州银行法)11:228二、总分行制总分行制:指那些在总行之下,可在本地或外地设有若干分支机构,并都可以从事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总分行制按管理方式划分:A。总行制:指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行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办理业务的银行制度。B。总管理处制:指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控制各分支行,其本身不对外营业。例如:中国交通银行11:229•总分行制的优点:A。有利于吸收存款,扩大资本总额和经营规模。B。便于银行使用先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C。有利于银行调剂资金、转移信用,分散风险D。总行家数少,有利于国家统一管理和控制,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E。资金来源广泛,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实力。F。与现在经济发展相适应,倍受各方青睐。(目前已经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形式)11:2210•总分行制的缺点:A。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B。部门冗多,内部结构复杂C。规模很大,难于管理总分行制的典型国家:英国总分行制银行形成方式:A。合股银行的发展B。银行的合并运动11:2211三、控股公司制控股公司制: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收购或控制若干独立的银行,这些独立银行的业务和经营决策由该股权公司控制。控股公司对银行的有效控制权是指控制一家银行25%以上的股份。11:2212•控股公司有两种类型:A。非银行性控股公司:通过大企业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B。银行性控股公司:由大银行直接组织一个控股公司,有若干较小的银行从属于这一大银行。(例如美国的花旗银行,控制300多家银行)a)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只控制一家银行b)多银行控股公司:控制两家以上的银行。11:2213•控股公司形成的原因:A。长期单一银行制束缚了商业银行的发展。B。单一银行制资金少,竞争力弱,需要形成扩大经营。C。银行业的合理避税。目前,控股公司制银行已经成为美国的主流。11:2214•控股公司制的优点:A。能够有效地扩大资本总量B。有利于扩大银行的业务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C。有利于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实力D。有利于规避风险,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E。有利于弥补单一银行制的不足11:2215•控股公司制的缺点:A。容易形成银行业的集中和垄断B。不利于银行之前开展竞争C。限制了银行经营的自主性D。不利于银行的创新活动(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11:2216•连锁银行制:一种变相的分支行制(容易被同一财团控制,并成为其分支行),它与银行控股公司制的差别在于,其不设置银行控股公司,而是通过若干家银行相互持有对方股票,互相成为对方股东的方式结成连锁关系。优点:可以在业务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缺点:资产缺乏多样化,风险集中,破产率高。11:2217五、代理行制•代理行制:为了克服在乡镇没有或很少有分支机构,或者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不经济的缺陷,城市的大银行与乡镇的小银行结成代理行关系。A。城市大银行可以从乡镇小银行获得一些资金来源,推销一些金融产品B。乡镇小银行可以从城市大银行获得业务发展的机会和人员培训的机会11:2218第二节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一、商业银行的设立根据《公司法》和《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基本程序分为:(一)申请设立(二)募集股份(三)验资开业11:2219(一)申请设立A。必须以公司形式组织原因: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社会性,维护借贷关系,保证公司利益。B。不许以个人名义申请(美国:5人以上;英国:6人以上)原因:防止不法分子借开设银行之机,危害投资者利益。11:2220向央行递交申请书的一般性内容:1、银行名称及公司组织的种类2、资本机总额3、业务种类及经营范围4、业务经营计划5、总行及分行所在地6、发起人的个人资料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信11:2221•审核申请书的基本原则A。有利于合理竞争,防止形成垄断B。有利于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防止倒闭C。有利于保持合理的规模,降低管理费用,提高服务质量11:2222(二)募集股份以股份制公司形式,按照规定,进行招股,筹集实有资本。招募股份的两种形式:A。公开招募:向社会公开发行银行股票B。私下招募:向特定投资者发现银行股票(三)验资开业股本筹集完毕,呈交验资证明书,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业。11:2223二、商业银行的组织设计组织结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决策系统: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各种委员会。执行系统: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业务部门,各级分行,职能部门。监督系统:监事会,总稽核(向董事会负责)11:2224(一)决策系统1、股东大会A。股票的划分: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优先参与利润及破产后剩余财产的分配,股息固定,没有表决权。普通股:无优先分配财产的权力,股息与业绩有关,有表决权B。股东大会的职能:听取经营情况报告,决定经营方针政策,选举产生董事会与监事会。11:22252、董事会董事会代表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休会期间决定商业银行的重大事物,执行股东大会的权力。董事要求:公民权,持有股票,信誉良好,收入可靠董事会的职能:A。确立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和方针B。聘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并确定其薪酬C。设立各种委员会(执行委,贴现委,信托委,考证委)D。定期听取总经理、各级主管人员的报告11:2226(二)执行机构1、总经理(行长):最高行政首脑。其职责是:A。执行董事会的决议B。组织银行的经营活动C。负责整个银行的经营管理D。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银行的经营情况2、副总经理(副行长):总经理的助手,负责银行某个方面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方面的管理工作。11:22273、职能部门A。直线式的职能部门:根据银行经营项目而设置的职能部门。如:公司业务部、投资部、国际业务部、信托部。B。参谋式的职能部门:负责银行整体内部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如:会计部,人事部,培训部,公关部。4、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也设有若干职能部门,既受分支行的行长领导,又受总行和上级职能部门领导。11:2228(三)监督系统1、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检查和评估银行业务经营和管理状况,检查董事会指定的银行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监督董事会成员的活动。独立于董事会,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2、总稽核:直接由董事会的领导,检查银行的日常账目、会计报表,保证银行具体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11:2229第三节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涵义A。分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分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B。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一体化经营。商业银行不但可以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还可以经营证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分业: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混业:德国,瑞士,卢森堡,荷兰等11:2230英国采用分业经营的原因:真实票价论(短期自偿性贷款)美国采用分业经营的原因:1929~1933年大危机导致大批商业银行因从事证券业务而倒闭。德国采用混业经营的原因:德国工业化起步晚,企业资本积累有限,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都依赖商业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进行长期投融资。中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必须实行分业经营。2003年修定后,规定有所放宽。11:2231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一)混业经营的优势:1、银行方面:A。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B。通过扩大机构、拓展服务,获得集中利益和竞争优势C。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可以使得信息和监督成本最小化D。可以充分挖掘现有销售网络的资源潜力E。能够分散风险F。多元化的经营可以加固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11:22322、客户方面A。减少信息、监督和交易成本B。混业经营的竞争效应使得客户的福利得到改善C。客户和银行的关系得以改善和加强D。银行的规模效益和范围经济使客户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利益和实惠11:22333、社会福利方面A。可以提高现有机构的效率,改变传统的行为方式B。金融机构可以选择最优的产品和服务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竞争优势,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C。通过业务多样化可以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11:2234(二)混业经营潜在的问题1、银行方面A。混业经营的范围收益难以物化B。控制和开发多样化的业务在管理上存在许多难题(特别是机构庞大,低效率)C。不同业务单位的传统和运作机制之间的潜在冲突D。开拓新业务的成败容易波及旧的业务E。新业务的失败容易损坏声誉F。业务多元化,产生监管复杂化,导致了服从成本的提高11:22352、监管当局方面A。风险问题(波及效应、连带效应)B。非银行业务削弱银行集团问题C。破产的严重性问题(破产的放大效应)D。监管的能力问题E。经营结果复杂而不透明的问题F。利益冲突和损害消费者问题G。垄断损坏竞争的问题11:2236(三)混业经营的支持者认为:对于混业经营争论的焦点是:风险问题和垄断问题。1、风险问题A。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风险:a)银行投资股市的风险(银行和证券经纪人、证券自营商之间的联系紧密)b)银行承销证券的风险(承销有助于降低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所承销的证券经过信用评级)B。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风险:保险经济业务和承保业务与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紧密相关。2、垄断问题混业经营者可能滥用它们的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销售其他金融产品,即所谓的搭售问题。但是,在竞争性市场条件下,搭售问题并不可怕。11:2237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发展趋势英国:1963:商业银行开始从事大额存单业务1973:商业银行开始经营多样化的业务1990s:商业银行实现了混业经营美国:1961:花旗银行开始从事大额存单业务1970:商业银行开始经营中长期贷款、不动产贷款和证券经纪业务。1999:商业银行实现了混业经营11:2238第四节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探讨一、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问题A。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金融服务多元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带来重大影响。B。现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C。现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银行业不能参与证券业的经营)D。网络经济不断扩展,使国别概念淡化,具有很强的全球化和超国界性的特点,将会对中国的分业经营制度发生强烈的冲击。不断发展的对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也将对中国金融现行分业经营制度提出严峻的挑战。11:2239二、我国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的必然性A。混业经营是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加快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客观要求。B。混业经营是提高经济效益,降低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C。混业经营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D。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