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建工程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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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建工程计价4.2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重庆市4.2.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专业工程专用措施费组织措施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包干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间接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施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规费社会保障费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和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利润和税金利润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按现行规定已取消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说明1、技术措施费是指能够套有用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组织措施费是指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2、本表措施费项目只列出各专业工程通用措施项目,各专业工程专用措施项目应根据各专业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专业工程专用措施费序号项目名称建筑工程1垂直运输机械装饰工程1垂直运输机械2室内空气污染测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内容略4.2.2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241812≤12面积m2900060003000≤3000多层厂房层数层1074≤4面积m2800050003000≤3000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5168≤8面积m215000100004000≤4000别墅-独立别墅联排别墅花园洋房-公共建筑层数层21157≤7面积m21200080003500≤3500特殊建筑I级II级III级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1107035≤35水塔高度m503525≤25筒仓高度m403020≤20贮池容量m325001500600≤600生化池容量m3-1000500≤5002.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分类类别特征一类1、直接费1000元/m2的装饰工程;2、装饰建筑面积10000m2的工程;3、外装饰高度70m的工程;4、玻璃幕墙高度50m的工程;5、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饰工程。二类1、直接费600元/m2的装饰工程;2、装饰建筑面积5000m2的工程;3、外装饰高度50m的工程;4、玻璃幕墙高度30m的工程;5、三星级以下宾馆大堂的装饰工程。三类1、直接费≤600元/m2的装饰工程;2、装饰建筑面积≤5000m2的工程;3、外装饰高度≤50m的工程;4、玻璃幕墙高度≤30m的工程。3.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1.工程类别按单位工程划分。2.一个单位工程满足表中的一个条件即可执行相应类别标准。3.建筑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工程类别。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5.室外管沟、围墙按建筑工程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6.特殊工程类别按设计等级标准划分。4.2.3建筑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与计算程序1.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费用名称工程分类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组织措施费(%)环境保护费0.450.400.350.30临时设施费2.202.101.951.70夜间施工费1.460.980.770.6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150.750.600.52二次搬运费0.80包干费1.2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400.300.200.1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0.300.250.180.13材料检验试验费0.200.180.160.14组织措施费合计8.166.966.215.61间接费(%)企业管理费16.0314.9512.479.30规费4.87利润(%)8.736.944.002.802.装饰工程费用标准费用名称工程分类一类二类三类组织措施费(%)环境保护费1.801.300.80临时设施费9.408.808.20夜间施工费8.467.917.3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6.646.215.80二次搬运费—包干费3.0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4.003.002.0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2.502.001.50材料检验试验费1.501.000.80组织措施费合计37.3033.2229.49间接费(%)企业管理费39.8037.6533.89规费25.20利润(%)27.5025.5021.003.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序号费用组成计算式说明一直接费1+2+31直接工程费1.1+1.2+1.31.1人工费含按计价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1.2材料费1.3机械费2组织措施费(1)×组织措施费费率2.1其中:临时设施费(1)×临时设施费费率3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3.1+3.2+3.3+3.43.1人工费价差3.2材料费价差3.3按实计算费用3.4其他二间接费4+54企业管理费(1)×企业管理费费率5规费(1)×规费费率三利润(1)×利润费率四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文件规定计算五工程定额测定费(一+二+三+四)×规定费率六税金(一+二+三+四+五)×规定税率七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4.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序号费用组成计算式说明一直接费1+2+31直接工程费1.1+1.2+1.3+1.41.1人工费含按计价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1.2材料费1.3机械费1.4未计价材料费2组织措施费(1.1)×组织措施费费率2.1其中:临时设施费(1.1)×临时设施费费率3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3.1+3.2+3.3+3.43.1人工费价差3.2材料费价差3.3按实计算费用3.4其他二间接费4+54企业管理费(1.1)×企业管理费费率5规费(1.1)×规费费率三利润(1.1)×利润费率四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文件规定计算五工程定额测定费(一+二+三+四)×规定费率六税金(一+二+三+四+五)×规定税率七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5.工程费用计算说明1.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5.工程费用计算说明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5.工程费用计算说明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评论年,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5.税金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工程地点税率(%)市、区3.41县城、镇3.35不在市区、县城镇3.225.工程费用计算说明6.总承包服务费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7.二次搬运费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其商品混凝土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混凝土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8.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1)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钢材、木材、水泥为2.5%,其他材料及半成品为3%,设备为1%。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2)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1/3,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2/3。3)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材料为5%,设备为2%。9.临时设施费每万元材料摊销指标钢材0.91t、原木182m3、水泥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调整。10.签证记工、零星借工1)计费基价:建筑、市政、房屋修缮、机械土石方工程为25元/工日;装饰、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为28元/工日;人工土石方工程为22元/工日。2)各专业工程综合费用均按35%计算,不再计取其他有关费用,但应计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3)人工费市场价差单调。11.签证机械1)台班单价按2008年重庆市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相应的机械台班单价执行。2)各项费用综合按10%计算,不再计取其他有关费用,但应计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3)机上人工费及燃料动力费市场价差单调。12.停、窝工费用1)承包方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发包方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费用,由承包方提出资料,经发包方、监理方确认后由发包方承担。施工现场如有调剂工程,经发、承包方协商可以安排时,停、窝工费用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收或少收。2)现场机械停置台班数量按停置期日历天数计算,台班费及管理费按机械台班费的60%计算,不再计取其他有关费用,但应计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12.停、窝工费用3)生产工人停工、窝工工资基价不分专业统一按25元/工日计算;各项费用综合按30%计算,不再计取其他有关费用,但应计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人工费市场价差单调。4)周转材料停置费按实计算。13.发包方提供材料、成品、半成品实物时,承包方均应按定额基价计取相应费用。14.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价差调整1)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应调整价差。2)由发包方提供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安装水、电表交承包方保管使用时:(1)由发包方交款,承包方按表计量,合同中未考虑水、电价差的,按定额基价计算退还发包方;合同中已考虑水、电价差的,按合同约定水、电单价(含价差)退还发包方。(2)由承包方交款,则承包方按表计量,按实际单价减去定额基价调整水、电差价。3)未安装水、电表并由发包方交款时,凡按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用计费的工程,水费按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的0.70%,电费按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的0.80%退还建设单位;凡按定额基价人工费计费的工程,水费按定额基价人工费的3.00%,电费按定额基价人工费的5.00%退还建设单位。15.按实计算费用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包括: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等实际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弃渣费、土石方外运密闭费;机械台班中允许按实计算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总承包服务费;高温补贴等。16.特殊检验试验费。发生时根据签证按实计算,进入“按实计算费用”内。4.2.4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程序1.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式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Σ(工程量×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清单合价2.1+2.22.1技术措施费2.2组织措施费3其他项目清单合价4规费(1+2.1)中的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费率或(1+2.1)中的定额基价人工费×费率5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文件规定计算6工程定额测定费(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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