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对外贸易及对华出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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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麦对外贸易及对华出口情况丹麦国土面积仅4.3万平方公里,资源匮乏,对外贸易在其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丹麦对外贸易总体情况到2007年,丹麦对外贸易实现了连续20多年的盈余。自二战结束后至1986年,丹麦对外贸易一直逆差,直到1987年这种局面才实现扭转。1945至1986年间,丹对外贸易逆差平均占GDP的4.3%。1987年以后,对外贸易盈余平均占GDP的3.1%。二战以后丹麦对外贸易的特点是进出口总量约占GDP的四分之一左右。图一:丹麦贸易平衡情况占GDP比重资料来源:丹麦国家统计局(一)对外贸易地区结构丹麦主要贸易伙伴都是地缘上与丹麦邻近的国家,丹麦与欧盟国家贸易量达到其对外贸易总量的70%以上。2丹麦对外贸易主要集中于少数大的贸易伙伴。2006年,丹麦对其前十大出口国出口量占全部出口的71%,而从其前十大进口国进口量占进口总量的72%。丹麦十大出口市场依此为:德国、瑞典、英国、美国、挪威、荷兰、法国、意大利、芬兰、西班牙。丹麦十大进口来源国分别是:德国、瑞典、荷兰、英国、中国、挪威、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美国。德国是丹麦最大的贸易伙伴。2006年,丹对德出口占出口总量的17%,而自德进口则占到进口总量的23%。2006年与2005年相比,丹麦从中国进口量增加了22%。中国近些年来在丹麦进口国中排名不断攀升,目前是丹麦第5大进口商品来源地。尽管在过去5年,丹麦对中国出口年均增长14%,但2006年丹麦对华出口仅占其出口总量的1.3%。在丹麦对外出口地排名中,中国仅列在第16位。图二:丹麦10大出口市场和10大进口来源国资料来源:丹麦国家统计局(二)对外贸易产品结构31、进口产品中产成品占一半。1960年以来,丹麦成品进口量不断增加,目前占全部进口量的一半左右。同时,半成品进口量不断下降,仅占进口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2、丹麦是原油净出口国。1973年第一次原油危机之前,丹麦原油及原油产品进口量约占总进口量的10%左右。此后至80年代中期,由于原油价格上涨,该类产品进口量约占总进口量的20%左右。80年代后半期开始,原油及原油产品进口量开始下降,现在仅占总进口量的5.5%左右。原油出口却恰恰相反,出口量不断增加,且1997年以后增速加快。目前,原油及原油产品出口量占丹麦总出口量的9.3%,原油出口量达到进口量的4倍。1997年,丹麦成为原油净出口国。这种趋势主要原因是丹麦在北海发现油气田。3、成品和半成品出口占总出口量的绝大部分。上世纪60年代处以前,丹麦出口主要由农产品构成。60年代以后,农产品出口量逐渐缩减,目前仅占丹麦出口总量的16%。与此同时,成品和半成品的出口量显著增加,目前分别占丹麦出口量的42%和25%。图三:出口商品构成情况4半产成品产成品其他商品农产品等资料来源:丹麦国家统计局(三)数量、单位价值和贸易条件1、进出口贸易商品数量与价值在过去26年里增加两倍。数量指数主要用于描述对外贸易中贸易商品数量的变化,根据指数,1980年以后,丹麦出口增长率高于进口增长率。自1980至2006年,出口数量增长率为年均4.7%,而进口数量增长率却是4.3%。同时,1980年之后,出口产品价值年均增长6.9%,而进口产品价值却只增长了6.0%。2、进出口产品价格同步变化。1985年之前,丹麦进出口产品价格是同步变化的,即同时快速增长。1985至1987年,由于原油价格的下降,进出口产品价格都明显下降,但此后仍保持同步变化。从1980至2006年期间,进口产品价格指数年均上涨1.6%,而出口产品价格指数年均上涨2.1%。3、贸易条件趋好。1985至1987年间,由于进出口的变化使得丹麦在贸易条件5上处于有利地位。在这一阶段,贸易条件(也就是进出口产品价值比较)体现为丹麦出口产品价值高于进口产品价值。这种有利形势一直持续到现在。二、丹麦主要出口产品情况丹麦四分之三的出口产品为工业品,如医药产品、风机、家具等;石油和农产品出口在出口总额中各占约1/10。表一:近年来丹麦出口商品结构198019851990199520002005出口总额亿克朗96180228288408502工业品百分比646569747474农产品242117151210石油产品等4533810其他9910876数据来源:丹麦国家统计局2006年,丹麦出口总量为5446.28亿丹麦克朗,同比增长8.59%。出口额最大的仍是产成品,占出口总额的73%,其中占比重较大的有机械设备、医药产品、化学品、纺织服装、家具等;农产品约占13.25%,其中活猪和猪肉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55%;石油、电力等约占总额的11.54%,其他货物约占2.21%。(一)工业品是丹麦主要出口产品。2006年,丹麦工业品出口创汇实现3979.18亿丹麦克朗,占出口总量的73%,出口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9%。机器设备是丹麦出口最多的产品,2006年出口额达到1417.91亿丹麦克朗,占出口总量的26%。出口额在100亿美元6以上的工业品还包括医药产品、除医药产品外其他化工产品、纺织服装、农业制成品、交通运输设备、家具、金属及金属制品。表二:2006年丹麦主要出口工业品产品种类出口额(亿克朗)占出口总量比机器设备1417.9126%医药产品393.837.23%除医药产品外其他化工产品297.645.47%纺织服装266.674.9%农业制成品198.663.65%交通运输设备179.793.3%家具165.953.05%金属制品158.882.92%金属123.912.28%数据来源:丹麦国家统计局(二)农产品在丹麦出口产品中占有重要地位。尽管从量上来讲,农产品出口虽然在出口总量中所占比例不高(2006年占出口总量的13.25%),但丹麦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农产品三分之二用于出口,且许多出口产品占该产品世界贸易量的比重都很高。表三:2006年丹麦农产品出口情况产品种类出口额(亿克朗)占总量比重动物源性产品(除海产品)403.397.41%7植物源性产品73.471.35%海产品129.882.38%罐装肉类及牛奶53.30.98%貂皮61.491.13%数据来源:丹麦国家统计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丹麦的猪肉和貂皮出口。2006年,丹麦出口猪肉185万吨,占世界猪肉贸易量的35%,丹麦也因此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猪肉出口国;猪肉出口额达到247.8亿丹麦克朗,占丹麦出口总量的4.55%。丹麦每年生产并出口貂皮1200多万张,占世界总量的40%左右。(三)燃料、润滑油及电力也是重要出口产品。丹麦原为能源进口国,随着北海石油、天然气的大量开采,丹麦自1997年以来能源自给自足而且大有剩余。2006年,丹麦燃料、润滑油及电力出口额达到628.76亿丹麦克朗,占出口总量的11.54%,同比增长20.54%。三、丹麦对华出口情况从1990年到2006年,双边贸易进出口额从2.63亿美元增加到49.55亿美元,16年增长了18倍。中国目前已成为丹麦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进口来源国、第二大出口市场。从世界范围看,中国是丹麦第4大进口商品来源地。表四:丹麦与我国贸易额及增减情况统计表单位:万美元年份进出口额我方出口我方进口累计比去年同期增减%进出口出口进口1990年26,30012,67813,62268.541.2105.481991年25,06815,2419,827-4.720.2-27.91992年29,13015,20513,92516.2-0.241.71993年42,45019,86722,54345.730.761.91994年53,70725,95627,7412530.623.11995年62,70130,85231,84916.718.914.81996年60,65228,78031,872-3.3-6.70.11997年71,87437,21834,65618.529.30.71998年77,62945,74431,885822.9-81999年101,52761,50440,02330.834.525.52000年133,40078,20055,20031.427.1382001年152,40089,90062,60014.314.913.32002年155,41291,70363,70922.11.82003年245,852149,43496,41858.26351.42004年315,232194,638120,59428.230.325.12005年398,510278,893119,61726.443.3-0.82006年495,504364,584130,92024.530.710.02007年1-9月474,720343,461131,25936.236.236.2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可见,1990年中丹双边贸易额只有2.63亿美元,到2000年时已增长到13.34亿美元,10年增长了407%;10年间只有两年贸易额稍有回落,其余年份全部增长,有的涨幅超过60%。从2001年到2006年,双边贸易额从15.24亿美元增长到49.55亿美元,6年间又增长了225%,6年中所有年份均为增长,除了2002年外,其余年份增长率均超过20%,2003年更是达到58%。2006年,中丹贸易额同比增长了24.5%,其中我对丹出口增长30.7%,进口增长10%。2007年,两国贸易额继续快速增长,1-9月中丹贸易总额和进出口额同比分别增长36.2%,全年有望突破60亿美元大关。按照丹麦国家统计局的分类,丹麦对华出口情况如下表:表五:2006年丹麦对华出口情况9产品种类出口额(亿克朗)占对华出口比食品8.6912.39%饮料及烟草0.010.01%原材料8.0211.44%矿产能源等相关产品0.010.01%动植物油、脂肪及蜡0.160.23%化工及相关产品7.510.7%可以原材料区分的产成品3.895.55%机器及运输设备35.3450.41%其他产成品5.868.36%无法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其他产品0.650.93%数据来源:丹麦国家统计局丹麦对华出口产品结构与其出口总体结构略有区别。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丹麦对华出口以产成品为主,几乎没有对华出口能源产品。四、丹麦贸易政策丹麦是欧盟与WTO成员国,历来主张自由贸易。(一)关于贸易壁垒总体上讲,丹麦主张削减或消除贸易障碍,对进口商品未设置特殊的贸易壁垒。但是由于丹麦是欧盟成员国,欧盟关于某些特殊商品的配额限制却在丹麦有效,这些商品包括来自于远东国10家的黄金、乙醇等,还包括农产品、纺织服装、特种建筑材料及家居用品等。(二)关于出口鼓励按照WTO有关自由贸易的原则,丹麦并未出台鼓励出口的相关政策,但对出口却非常重视。丹麦政府每年从预算中划出约500万美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行业组织或企业赴国外进行宣传或推介,支持资金一般为宣传或推介费用的50%。在欧盟和WTO的框架内,丹麦出口商很容易就可以获得低成本的出口融资及国家出口信贷保证。丹麦出口信贷保险公司为出口商提供大宗出口信贷保险,保险金额最高可达到出口总值的90%。丹麦出口信贷委员会也对基于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的出口商品损失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可达到损失的90%,这一比例主要取决于对不同出口目的地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评估,同时赔付金额也与信贷期限有关。享受丹麦出口信贷委员会提供的出口信贷和担保的出口商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基本的一条就是,出口产品所包含的外国成分不能超过其售价的45%,也就是国产化率要达到55%。对于复出口产品,其基本要求是不能与原产于丹麦的商品发生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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