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_管理人员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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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_管理人员管理制度【4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篇】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三、考核对象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2/25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四、考核方法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3、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五、考核时间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六、考核内容1.岗位职责考核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3/25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3.品德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4.学识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5.组织纪律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七、考核标准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4/25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5/25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煤管所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6/25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1.季度绩效考核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7/25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2.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九、具体要求和规定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8/25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十、考核纪律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9/25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本办法自二0xxx年三月一日起实施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年薪;2、绩效年薪;3、奖励年薪;4、法定福利和保险;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10/25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第二条:绩效年薪: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11/25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1、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2、辞职或辞退者;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4、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5、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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