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填制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六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2004年10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正式执行。一、本次修订对《规范》中“申报日期”、“备案号”、“经营单位”、“随附单据”和“标记唛码及备注”等栏目填制内容作了相应调整。二、根据海关通关作业规范化需要和新一代海关通关计算机管理系统(H2000通关系统)在报关单填制方面的设计,本次修订新增加了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新增“航次号”、“关联备案”和“关联报关单”等栏目。本次修订针对新旧系统的不同情况,对下述栏目分别作了规范,主要包括“海关编号”、“进口日期/出口日期”、“申报日期”、“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集装箱号”、“运费”、“保费”、“杂费”、“随附单据”、“标记唛码及备注”和“填制日期”等。三、根据海关通关作业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管理需要,本次修订还对《规范》中部分内容作了相应的修改、调整和补充。主要包括“预录入编号”、“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发货单位”、“申报单位”、“项号”、“商品编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录入员”和“录入单位”等。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一)含义:(二)类别:1、按进出口状态分2、按表现形式分3、按使用性质分上述不同类别的报关单,在实践中采用不同的颜色或在报关单右上角加盖不同性质的图章来加以区别,报关单中所列项目及格式完全相同。4、按用途分: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一)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构成: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进口付汇证明联(二)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构成: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三、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一)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二是:单货相符。(二)分单填报规则。第二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规范(一)经营单位,申报单位,收、发货单位国别(地区)装运港及指运港进出口口岸境内目的地、货源地及生产厂家成交方式报关单表头部分涉及的30个栏目,可以将其分为三部分来理解:(一)与货物的运输及包装情况相关的已知信息包括:进口口岸/出口口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装货港/指运港、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净重、集装箱号、标记唛码及备注。这些栏目可以根据装箱单及提运单提供的信息填报。(二)与货物成交及海关通关管理要求相关的已知信息其中,经营单位、(出口)结汇方式、成交方式、合同协议号可以根据发票查找;备案号、进/出口日期、申报日期、收/发货单位、许可证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随附单据、(出口)生产厂家及部分需备注内容在填单时作为已知信息直接参照填报。(三)需根据海关通关管理要求自主判断填报的内容包括:贸易方式、征免性质、(进口)征税比例、(进口)用途、部分备注内容。这些栏目无法直接从前述已知信息查找,须填单人员根据海关通关管理要求自主判断进行填报。报关单表体部分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币制、原产国/最终目的国这几个栏目反映的是所申报货物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发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填报;项号、商品编号、征免(方式)这几个栏目则无法从原始单据中查找,须填单人员根据海关通关管理要求自主判断进行填报。一、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是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10位编码。各企业经营单位代码具有惟一性,在全国各地海关报关时通用。(一)经营单位代码P262(要求掌握经营单位代码第5位和第6位数字的意义)国内地区代码表(其中第五位即为市经济区划代码)企业变更后原代码作废,不再用于新的企业一、经营单位例: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44012,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44013,广州保税区为44014,广州市其他地区为44019,广州市所辖地级市番禺为4423。此外,由于厦门、深圳、珠海、汕头、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内分别设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保税区,因而第5位数为1的经营单位代码实际上只表示列名经济特区的一部分辖区。一、经营单位(二)经营单位填报要求: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代码(三)经营单位填报规律:1、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境内企业或单位例外:1)若为赠送、捐赠的货物则填报接受单位如:美国微软公司赠送给北京大学200台电脑,则经营单位为北京大学。2)若对外签约和执行合同的单位为两个单位,则以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与外方进行货款结算者)为准。一、经营单位2、企业间代理进出口,经营单位填报代理方。如:中粮集团委托中石化进口,则经营单位为中石化。例外: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出口物品,经营单位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且在备注栏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可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确定是否外资)如:摩托罗拉委托中粮进口,则经营单位为摩托罗拉,并且在备注栏注明:“委托中粮集团进口”。3、境外企业不得填报为经营单位。一、经营单位4、对只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专业报关行、专业运输企业等),其报关注册用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为“8”,则该企业不得填报为报关单位的经营单位;如该企业需进口自用物品时,则应以先行注册第6位为“9”的经营单位编码,以临时进出口经营单位填报在本栏目。5、对既有代理报关权又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可分别取得企业经济类型代码,即拥有两个经营单位代码。作为代理报关企业,其代码第6位为“8”,但本栏目只能填报为委托报关的进出口企业;作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其代码第6位依企业性质为1-5中的一个,用于自营或代理进出口业务时本栏目的填报。二、申报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编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接受经营单位委托报关的报关企业名称及编码。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相关栏目,包括报关员、报关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等栏目。三、收发货单位(并不是发票或装运单上的收发货单位)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若已注册)(一)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二)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三)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四)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三、收发货单位例1:北京宇都商贸公司(1101250756)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与韩国公司签约,为长春特钢厂进口B30S型电动叉车,委托大连外轮代理公司向大连新港海关申报。则经营单位应填哪个单位?收货单位应填哪个单位?例2: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省五矿公司在大同煤矿开采的煤,经天津新港出口,其在出口报关单上填写的发货单位应为哪个单位?四、国别(地区)(一)进口报关的起运国(地区),出口报关的运抵国(地区)1、直接运抵货物: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为起运国,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为运抵国。例如:北京某进出口公司从波士顿装运进口美国大豆直接运抵天津市塘沽港。则美国为起运国,中国为运抵国。四、国别(地区)2、中转货物(中转地是否发生买卖关系影响起运国或运抵国的填报)A、对于发生运输中转而未发生任何买卖关系的货物,其起运国和运抵国不变。B、对于发生运输中转并且发生了买卖关系的货物,其中转地为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例如:香港某公司从日本东京购买100台日本产丰田面包车,在转卖给上海某进出口公司,货物由日本启运往香港中转至上海。则起运国(地区)为香港。四、国别(地区)3、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4、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0142)。A、运输方式代码为0、1、7、8、Z时。B、贸易(监管)方式代码后两位为42-46、54-58。C、监管方式代码为1200。四、国别(地区)原始单据中常用“ShippedFrom…To…”标示始发及到达港(地),或者两者分列:以“PortofShipment”、“PortofLoading”、“PortofDispatch”、“PortofDeparture”表示装运或始发港口;以“PortofDestination”、“PortofDischarge”、“PortofDelivery”、“PortofArrival”表示卸货或目的港口。一般情况下空运或海运的货物都是直接运输,经第三方转运的情况较少。因此对空运或海运进出口的货物,可以参照其空运运单或海运提单上的“装货港”和“指运港”来填报“起运国(地区)”和“运抵国(地区)”。所以大家要记住一些常用的港口名称及其所属国家或地区。四、国别(地区)某些贸易合同采用了FCA、CIP等贸易术语并可能涉及到联程运输,例如我某公司购买瑞士公司产品,由瑞士苏黎世运至德国汉堡港装船再运往上海港,此时,“PortofLoading:Hamburg”仅是装船港口,而“PlaceofReceipt:Zurich”接货地苏黎世才是此次运输起始发出的地点,所以起运国应为瑞士而非德国。四、国别(地区)运输中转的货物例:中国进口美国的产品,由美国港口装船后直接运至广州黄埔港,未发生中转,起运国为美国;如经香港换船运至黄埔,虽发生中转,但在香港未发生买卖行为(因为购自“美国”),起运国仍为美国。中国向香港公司购买的美国产品,由美国港口装船后直接运抵黄埔,未发生中转,起运国为美国;如经香港转船运至黄埔,在香港既发生中转又发生了买卖行为(因为“向香港公司购买”),则此时起运地应为“中国香港”。由运输单据中的“From…to…viaHongKong”或“PortofTransshipment:HongKong”,可以判断代表货物在香港发生了运输中转;而一般由发票则可看出货物购自哪一个国家的公司。四、国别(地区)至于有国际通运提单的联和运输货物,其在中转国仅换装运输工具而并不发生买卖交易,因而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亦不受影响。四、国别(地区)(二)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国家(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原产国(地区):发票等原始单据中以诸如“CountryofOrigin:China”,“MadeinJapan”、“Manufacturer:XXXXGermany”表示。最终目的国(地区):对于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可以运抵国(地区)作为最终目的国(地区)填报;对于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出口货物,以最后运往国(地区)作为最终目的国(地区)填报。四、国别(地区)例:英国生产的产品,中国购自新加坡,经香港转运至中国,填写报关单时起运地为()。例:我国某进出口公司(甲方)与新加坡某公司(乙方)签订一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明,甲方向乙出售5000件衬衫,于2001年4月10日在上海装船,途经香港运往新加坡。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得知乙方还要将该批货物从新加坡运往智利。根据上述填写报关单时,运抵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为()。四、国别(地区)例: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从香港购进一批SONY电视机,该电视机为日本品牌,其中显像管为韩国生产。集成电路由新加坡生产,其他零件均为马来西亚生产。最后由韩国装整机,该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电视机时,原产地应填报为()。例:日本商人从北京购买地毯,陆运至香港,再空运日本经到伦敦,其最终目的国(地区)应为()。五、装货港及指运港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一般按有关单证中PortofLoading/shipment、LoadingPort填报。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一般按有关单证中PortofDestination填报。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

1 / 8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111doc.com 三一刀客.

备案号:赣ICP备18015867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