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管理—工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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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工时制度解析第2页议程病假与医疗期第3页三期第4页三期2013年新闻回顾外贸白领意外怀孕生子,企业停缴社保还要炒她女职工哺乳期违纪照样可辞退休个产假回来主任变专员劳动争议案爆炸式增长,女职工三期内劳动争议案增多她可以甩掉高跟鞋,放下孩子么丢了饭碗赢下官司又如何,准妈妈难挡职场歧——刘海燕——第5页孕期——刘海燕——三期禁忌工作•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孕7个月以上)•夜班劳动(孕7个月以上)--劳安字[1989]1号文禁降工资•安排从事较轻松工作,非基本工资部分是否可降?产前检查•产检时间计为工作时间,不得按病事、旷工处理。•产检时间的确定合同处理•不得随意解除•逾期终止处理孕期女职工权利:第6页孕期——刘海燕——三期第7页孕期产检时间的确定:——刘海燕——三期1~3首次全面检查4~5每月1次6~8每月2次9月后每周1次合计9~13次发现孕妇或胎儿有异常情况时,应根据病情增加门诊检查次数第8页孕期保胎假《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刘海燕——三期孕期女职工假期:第9页产期——刘海燕——三期产期女职工假期:流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2.4.282004.7.1时间天数时间天数415320~30≥4423≤时间750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10页产期——刘海燕——三期产期女职工假期:产假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第11页产期——刘海燕——三期预产期15天83天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第12页产期——刘海燕——三期奖励性假期:(护理假)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天数条件备注7天因配偶接受绝育手术需要照顾的,经手术单位证明,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七天的假期工资照发。7天晚育女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第13页哺乳期——刘海燕——三期哺乳期女职工权利:禁忌工作•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夜班劳动--劳安字[1989]1号文禁降工资•安排从事较轻松工作,非基本工资部分是否可降?哺乳时间•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合同处理•不得随意解除•逾期终止处理第14页哺乳期——刘海燕——三期哺乳期女职工假期: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七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1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第15页哺乳期——刘海燕——三期哺乳期女职工假期:延长哺乳假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第16页案一案一:非婚生育待遇争议案孙小姐被单位派往外地工作期间,同一位小伙子恋爱并且怀了孕。孙小姐生下这个孩子并且在家休息了两个多月后,来到了公司,向经理提出,希望公司给予她产假待遇。经理当即表示,“因为你是非婚生育,不能享受产假。但是,考虑到你生产后以确实需要休息,我让人事部把你休的两个多月假,按事假处理了。休事假是不发工资的,所以这两个多月你就没有工资了。”孙小姐不服,于是将争议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刘海燕——三期第17页案一——刘海燕——三期《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妊娠、分娩的,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第18页案一——刘海燕——三期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第19页案二——刘海燕——三期案二:惠普公司可否解除孕期女职工中国惠普有限公司职员祖女士在“超生”怀孕期间,连续请假不上班,被公司除名。祖女士因此提起仲裁,称,去年5月底,怀孕的她距预产期只有一个月,她向惠普公司申请休息,但惠普公司强行要求她上班。一个月后,她在加拿大生下孩子。回国后得知,在她生产的前几天,被惠普公司除名。经仲裁审理后裁决,要求惠普公司支付祖女士去年6月的工资2万余元。祖女士和惠普公司都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第20页案二惠普公司称,去年4月起,祖女士不断休假。此后,公司接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调查函,要求配合调查祖女士是否超生。公司联系祖女士未果,此后收到其一份“医院诊断书”传真,写着祖女士患糖尿病,建议休息两周,但未提及怀孕妊娠,被公司拒绝。几天后,她再次要求休两个月假,因没有医院诊断证明,再次被拒绝。由于祖女士连续旷工达3天及以上,违反了规章制度,故与祖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刘海燕——三期第21页案二——刘海燕——三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2页——刘海燕——三期案二企业解除理由法条补偿金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终止)5(条例)×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终止)6(条例)√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36√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39×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39×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拒不改正39×劳动者欺诈、胁迫3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9×医疗期满不胜任原工作,也不能胜任新工作40√+代通金不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依然不胜任40√+代通金客观情况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不能达成变更协议40√+代通金第23页——刘海燕——三期案二解除理由法条补偿金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而裁员41√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而裁员41√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而裁员41√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裁员41√第24页病假与医疗期第25页病假与医疗期病假——刘海燕——类别列支工龄待遇备注文件病假≤6个月病假工资<1050%1、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2、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3、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浙劳险[1995]231号、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0≤x<2060%20≤x<3070%≥3080%长病假>6个月疾病救济费<1040%10≤x<2050%20≤x<3060%≥3070%第26页病假与医疗期医疗期——刘海燕——类别概述实际工龄单位工龄期间备注文件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10年以下5年以下31、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2、某些思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营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3、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5年以上610年以上5年以下65年以上10年以下910年以上15年以下1215年以上20年以下1820年以上24第27页病假与医疗期医疗期——刘海燕——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28页病假与医疗期案例案一:员工孕期解除纠纷案小刘进入了一家颇有名气的大企业,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两年后,小刘称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随后就递上医院开出的“早孕,建议休息一个月”的病假单,1个月后再次递上医院开具的1个月的病假单。2个月以后,小刘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告知:因小刘提供虚假病假证明,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小刘不服,拿着这张解除合同通知书来到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提前通知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上半年度奖金等共计费用4.5万余元。——刘海燕——第29页病假与医疗期案例案二:员工小病大养纠纷案小赵是公司技术部的一名员工,自从2008年1月起发现诊断为消化道溃疡后,就陆续请病假,先后分多次连续向公司请假,每隔1个月就向公司提交1次病假单,连续请假长达5个月之久。有一次,人事经理在整理病假员工资料时发现,小赵的这种慢性病其实并不一定会影响上班,于是就像他当医生的朋友询问,当医生的朋友告诉他,这种病其实是一种慢性病,比较重的话会影响到上班,比较轻的话还是可以上班的,但是什么时候症状轻什么时候症状重却不好说。人事经理认为小赵的情形属于“小病大养的情形”,打算处理小赵。——刘海燕——第30页病假与医疗期案例案三:半日工作半日修养争议案凌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1991年工作,并且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1月,凌某不幸患了慢性病,按照大夫的嘱咐,每天只能工作半天,另外半天请病假治疗。在前6个月内,企业照常发给凌某工资,但从第7个月起,企业改发凌某半天工资,另外半天按基本工资标准的60%发给疾病救济费。2009年7月,企业通知凌某,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凌某的医疗期为18个月,到2009年7月医疗期已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然不能正常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故公司将于30天后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刘海燕——第31页病假与医疗期案例关于企业职工半日工作半日休养工资待遇如何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64〕中劳薪字60号、〔1964〕会通字5号)——刘海燕——职工既可以全日请病假休养,也可以半日工作、半日请病假休养,在计算其连续请病假休养时间时,应将其连续全日休养的时间和连续半日工作、半日休养期间的休养时间合并起来计算。但是职工在半日工作、半日休养期间的休养时间应该按照两个半天算作一天计算。按此计算的连续请病假休养时间在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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